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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个结果
  • 简介:商号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日益显现。目前我国商号权利冲突较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立法滞后是根本原因。分析揭示我国商号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我国商号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建议。

  • 标签: 商号 商号权 商标权
  • 简介:一、2009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进展情况为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工作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三江源项目实施工作,省三江源办对2009年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 标签: 建设工程 生态保护 三江源 建设监理 检查工作 表彰会议
  • 简介:次贷危机蔓延后,国际社会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本文对大萧条时期与次贷危机时期贸易保护得以兴起的内外部因素对比分析,发现不同时期处理危机的可选工具、关税状况和国际协调组织的条件均有较大差异,次贷危机推动大规模贸易保护主义兴起的可能性很小。

  • 标签: 次贷危机 大萧条 贸易保护主义
  • 简介: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当然也是我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温家宝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讲到要保护知识产权,并在去年访问印度时斩钉截铁地讲:“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像钢铁一样硬”。吴仪同志进一步强调,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国内是不分东部、西部,发达和落后地区的。目前,国务院已经在着手研究部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但我们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普遍不高,甚至存有一些模糊和片面的看法,亟待统一和提高认识。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思考与对策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 政府工作报告 核心竞争力
  • 简介:“非典”是一场飞来横祸,经过全党动员、全民拼搏,虽然付出的代价很大,但终于取得阶段性胜利,从中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潜力和优越性。与此同时,“非典”也从思想、工作、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给我们上了一大课。其中重要收获之一就是教育了人们,保护环境作为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不能稍有轻懈。

  • 标签: 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 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 中国 三个代表
  • 简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 标签: 互联网著作权 保护办法 新法规
  • 简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环境保护方面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气、水、土地已经不同程度地被污染,严重影响着13亿人的生产和生活。如何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发展,是近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努力探寻的重要课题。我国从污染物浓度达标制度,到排污收费制度,到目前已经实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都是传统行政制度,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实际,缺少市场化的机制,虽然对于缓解环境污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

  • 标签: 环境保护政策 市场化 环境污染问题 污染物排放总量 排污收费制度 变革
  • 简介:《今日哈萨克斯坦报》驻杜尚别记者获悉,中亚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间委员会在杜尚别召开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塔吉克斯坦总统办公厅的代表、中亚五国国家环保部门的代表、生态学家及许多国际组织的代表。

  • 标签: 中亚地区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保护 生态系统保护
  • 简介:国家版权局版板司司长许超近日指出,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大,今年国家将立法保护网络知识产权。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网络条例也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当前我国整顿经济秩序的组成部分,并已被列入国务院“整规办”2005年重点工作之一。

  • 标签: 网络知识产权 立法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5年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传统文化资源是指一切可以产业化的传统文化存在对象。保护是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先决条件。目前,呼和浩特市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存在着下列问题:开发主体散而乱;产品开发、项目规划粗放盲目:“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思维定势盛行;开发资金不足、开发程度不高、行业管理差、缺乏统一规划。

  • 标签: 文化产业 文化资源 开发 保护
  • 简介:该《规定》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合法权益、海上作业与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纠纷的解决以及处罚做出明文规定。《规定》指出,海上作业者在海上作业时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砍断。海上作业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有证据证明的,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擅自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养殖等海上作业的除外。单位和个人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 标签: 海底电缆 保护区 国土资源部 管道 发布 《规定》
  • 简介:在城市化进程中,每个城市均面,临着城市污水处理问题。文章对城市污水处理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 标签: 城市污水 环境保护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