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国家统计局透露,2002年1至9月份,全国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863亿元.据中国人民银行透露,到2002年9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余额为4974亿元.由此看出,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为了到期能够收回贷款,银行往往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房地产开发商多以抵押的方式来担保,其中又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最为普遍.与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同的是,在建工程抵押不仅涉及土地使用权,还涉及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等,登记机关不仅涉及土地管理部门,还涉及房屋管理部门.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实际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笔者试对上述问题作一探讨,以求加深对在建工程抵押的理解.
简介:本专栏内容由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供稿。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是在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大背景下,依托同济大学丰厚的学术和管理资源,为促进学科发展与转型而成立的。其院旨为“思则有备、同舟共济”;秉承“做城市之眼、为城市之耳、汇城市之智、聚城市之心、彰城市之魂”的原则;致力于打造城市风险管理领域的高端智库、交流平台、转化载体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解决事关城市风险的重大任务和挑战提供创新思路、技术支撑及操作方案。研究院直属于同济大学,为非独立法人研究机构,采用理事会管理下的院长负责制,并设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