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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瑞典、挪威在住房发展中实施积极的住房政策对全面提升住房质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一定要从经租公房领域退出。实现个人拥有绝对主体的住房产权结构;发挥住房合作社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供给作用等方面的实践给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 标签: 北欧 住房质量 发展历程 住房合作社 低收入群体 社会保障
  • 简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诞生十多年来,其功能经历了初始阶段以筹集资金支持住房建设到其后发放购房贷款支持住房消费的转变。随着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秋金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亟需调整和加强,根据现阶段和未来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住房金融发展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应积极向支持住房保障的功能拓展,培育、发展成为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支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 标签: 住房公积金制度 保障作用 使用制度 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市场化
  • 简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实现社会住房保障奠定了基础。同时.其在支持职工购买住房.满足职工购房需求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也为地方政府推动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可靠稳定的资金保障。

  • 标签: 住房公积金制度 社会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建设
  • 简介:当前,在中国的所有城市,已经建立起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对于支持城镇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也存在一些不完善问题,如游离于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出现了一个确实需要关心,却又被住房保障排除在外的真空层。

  • 标签: 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制度 住房保障体系 租赁 经济适用 住房问题
  • 简介:一段时期来令人眼花缭乱的企业“兵变”,使舆论哗然,使企业所有者小心慎微,生怕“兵变”降临到自己头上。企业为什么会发生“兵变”?兵变的发生不会是无中生有,总归事出有因,并且现实中的“兵变”大多数还表现为一种有预谋有组织的行为,那么存在于这种现象之中的深层的东西是什么?本文从理论角度来探讨“兵变”的理论理由,给兵变者和被兵变者一种解释。并从中寻找一种方法来解决或者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爆破性的危及企业生存行为的发生。

  • 标签: 兵变 论理 理由 舆论 理论 行为
  • 简介: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深圳选择少数资产规模大、主业突出、经营效益好、领导班子得力的企业集团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前制定的《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若干意见》,不仅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的条件、授权经营的方式和程序、授权经营的内容,以及授权经营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且赋予授权经营企业以“四权”。

  • 标签: 经营企业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拥有 国企改革 资产规模
  • 简介: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技术竞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战略制高点。越来越多的事实说明,自主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尽早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尽快熟悉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切实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我国企业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重大课题。

  • 标签: 自主知识产权 市场竞争 中国 企业发展 商标 法制环境
  • 简介:我参加税收工作已有30年,2003年至今在县局办公室从事文秘政务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有时难以正常就餐、休息,日积月累后我才真正地体会到它对身体的一些伤害。去年因生病住进了医院,使我加深了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的认识。在此,

  • 标签: 身体 税收工作 政务工作 办公室 本钱
  • 简介:据英国德鲁里航运咨询公司报道,主要原油运输公司(Oilmazors)拥有的船队目前还不到整个运输船队的百分之九,在海运契约上,几乎没有什么运输量。这与20年前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时,7大原油运输公司船队的运输量占世界整个油船运输吨位的百分之二十五,占海运契约运输量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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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史乐思·梅考克是美国国际农机公司创始人,世界上第一部收割机的发明者。梅考克几十年企业生涯,历尽艰辛坎坷,但是他以他那全才的素质和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赢得了市场的屡屡成功。梅考克成功的秘密在哪里?这还要从发明第一部收割机说起。1831年,梅考克发明农机具取得了重大突破,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收割机。但是,习惯了旧生产方式的农民认为用镰刀凭力气干活儿,足可温饱,何必要用机器,买的人仍然寥寥无几。为了打开销路,梅考克采取了许多措施,诸如增设销售网点、加派推销员、增加投资等,结果销售还是门庭冷落,无人问津。

  • 标签: 眼睛 销售网点 发明者 收割机 农机公司 生产方式
  • 简介:律师同志:我与父母在1989年分家另立户头,并经批准修建了一套住房。父母去逝后,我于今年将父母原宅拆除盖新居。事隔数月,本村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收回我原住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并报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该局以我拥有两处宅基地已属违法,作出处理决定,限我在两个月内,将原宅基地的所有附着物全部清理掉,并完全恢复耕地面貌。请问,拥有两处宅基地违法吗?读者:向阳向阳读者:在农村中,如你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在新划宅基地后,却不放弃原老宅基地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然而,一户两处宅基地,是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此规定是一户一宅制。所谓一户一宅制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是新增加的规定,其目的是减少占用耕地,保护现有耕地。而宅基地占用面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有所不同。据此,说明国土局的处理决定是合法、合理、公正的,你应该在该处理决定的期限内履行该义务。如果你拒不履行,国土局有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按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等则全部由你来承担,望你三思。

  • 标签: 处宅基地 宅基地违法 拥有处
  • 简介: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而知识经济是创新经济,知识产权已经取代土地,机器设备,劳动力和资金等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根据有关资料。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已达到70%以上。

  • 标签: 自主知识产权 技术进步 经济增长 经营模式 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