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改革现有住房体制,实行住宅私有化和努力改善国民居住条件,启动住房消费的现阶段,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现实状况,结合本国实际,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国民住房消费,有利于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住房金融模式。一、建立我国住房金融模式的必要性1.构建我国的住房金融模式是筹集大规模资金,实现我国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目标的基本保证。根据我国建设部的规划,“九五”时期,我国城市共需建住房12亿平方米,在2000—2010年间,共需建造住房33.5亿平方米。如果按照每平方米建筑成本1000元计算,需要投资4.55兆元,1995—2010年的15年间,平均每年需住房投资资金3033.33亿元
简介:新加坡成功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新加坡政府规定,每个雇员每月缴纳月薪的21.5%,雇主(不论是私人机构还是国家机关)缴纳相当于雇员月薪的18.5%,合起来相当于雇员月薪的40%,以雇员名义存入中央公积金局,作为雇员购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之用,不得挪作它用。此项制度始于1995年,雇员缴纳公积金有月薪中所占比重。刚开始仅占5%,后逐步提高到9%、12%、15%、18%,最后到21.5%。雇主缴纳额相等或略低。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益,政府规定购买国家组屋条件。在70年代,家庭月收入1500新元以下者可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3500元,并逐步放宽至5000新元,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家庭能得到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