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鉴于近代以来食品卫生的恶劣状况,在租界的正向引导与反响刺激下,国人食品卫生意识逐渐觉醒,推动政府开启了食品卫生事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卫生局、卫生试验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相继设立,以及用于规范宰牲检验、生产场所、食品发售以及卫生行政人员等方面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卫生法监管提供了组织支撑与法律保证。通过开展与实施卫生计划、卫生教育等,在对饮水、肉食、奶品、副食及其生产场所的具体监管过程中,上海华界逐渐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食品卫生监管制度。尽管这一段实践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着诸多缺点与不足,为我们当今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