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任何组织要保持旺盛生命力,必然包括内部运行系统和外部交换系统这两个部分。胡献忠博士在其《社会变革中的共青团》一书中,将党-共青团-青年的变量关系作为外部交换系统的机制,将共青团作为内部结构,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指出,社会环境变化导致了党的任务和青年群体的变化,由此导致共青团发生变化。同时,社会变迁对共青团组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对共青团的时代使命、组织形态、意识形态、服务角色、维权空间、干部成长等6个要素而发挥作用的。当然,在过去形成的机制和规律,要能够创造性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有效运用,还需要共青团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从整体来看,共青团的发展之所以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其原因在于共青团内在地存在着保证自我创新和适应环境的机制。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将本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独立成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适用以对"明知"的解读为前提。新增条文中"明知"的内容概括性强,主观性强。对比司法解释对于"明知"规定的发展脉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应该理解为"知道"。在司法实务中应该恪守推论的方式,综合主、客观证据搭建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是重刑主义的体现,在实务适用中应该严格入罪路径而从宽出罪路径,以求打击犯罪与权益保障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