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市化进程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性变迁既有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本身的大逻辑使然,同时也是全球化进程的中国反应和中国形态。它是在几千年农耕文明演化基础上的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但是,全球化进程对这一自然历史进程的深刻干预,使得这一进程不断呈现出,如生物大爆炸般的巨变效应,从而使得一个缓慢的自然历史过程,演变为一个快速的社会历史过程。本来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一个演化机制,陡然之间进化为突变机制。本来的一种自然历史分工,陡然之间演变成一种社会形态的等差。于是,便产生了文化的矛盾和冲突。这是关于两种不同生存价值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正是这种冲突,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问题:城市文化空间建构。城市文化空间建构是一种精神社会的空间表达形态。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病是城市精神社会失衡的反映。重建中国人的"天人合一"智慧,是根治城市病的文明良方。
简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成了先进文化的精髓。发展先进文化的核心任务在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前中国存在的一些文化现象令人堪忧。因此,先进文化建设就是要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文化,通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的主体意识,推动人们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行为方式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
简介:由于采用了典型情景立法技术,“为他人谋取利益”得以进入立法并成为“收受贿赂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综合考虑文字含义、法条体系以及立法原意,可以发现“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是一个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复合体,在立法逻辑、价值评判、司法实践等不同层面遭遇了诸多困境,特别是对于“受感激型贿”“受投资型贿”“受不谋利型贿”等非典型受贿行为难以纳入打击范畴,无法适应当前严峻的反腐态势。为此,需要对“为他人谋取利益”予以立法改进,即仅保留“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将其由受贿罪“构成要件”转变为“责任要件”。如此改进之后,不仅可以避免前述困境,而且符合受贿罪的设置目的,吻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契合犯罪既遂理论,避免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并体现了对古代立法的借鉴与国际通例的接轨。
简介:在互联网代际演变时代背景下,网络犯罪内涵与外延发生了质的变化,理解这些变化是对其进行规制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建构的前提。网络犯罪的规制手段涵盖国际条约及各国相关立法,实体规制与程序规制是其基本出发点。网络异化对中国的刑事法制提出了新挑战,规制网络犯罪过程中怎样处理好国际合作关系,以及管辖问题的确定,电子证据的获取、保存以及处理电子证据过程中遇到的隐私权保护、数据读取等技术难题需进一步解决。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犯罪做出了新的修正,但在具体适用上,刑法条文的规定尚有不足,应对网络犯罪,中国的刑事法制需要根据时代发展找出正确的建构方向,并做出相应调整。
简介:制度权威是指制度的规则、规范等客体性要素,“嵌入”到主体的心理结构中,从而实现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制度权威的逻辑包括合法性、认同和权力强制三个方面,其中合法性是起点,认同是关键,权力强制是保障,三者构成完整的逻辑链条。现代政治是权利政治,制度的功能是分配社会资源、调节权利义务关系和承载价值规范,这决定了合法性是制度权威建构的逻辑起点。认同是指人们对于制度的规则和规范性要素。形成心理认同感和价值归属感,它是制度权威建构的关键。逻辑由认同走向权力强制.是由制度演化的内在规定性决定的,制度由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过渡的历史进程.也是认同逐步弱化的过程.这就需要引入权力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