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者按:我们编发的这篇文章,是湖北法制报副主编徐晓波同志从新闻记者和编辑的角度出发所写的有关新闻官司中的证据收集、使用、效力等问题的文章,我们认为律师一方面可以从中了解一些记者采编的过程,另一方面,既可以在代理新闻官司时沿着文中的思路去收集使用证据,又可以在给新闻单位当法律顾问时,指导记者怎样收集保存证据。认真阅读此文,对律师是有一定启发的。一新闻单位或新闻作者在新闻报道中,由于多种原因,常会被控侵权而涉及诉讼,这就是所谓的“新闻官司”。应该说,新闻单位和新闻作者在新闻报道中,特别是在开展舆论监督过程中,发生新闻诉讼,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一方面,新闻单位和新闻作者从事新闻报道,开展舆
简介:哈特与德沃金之间的理论论战并不像表面上所理解的那样,他们各自从事的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事业,分析的并非是同一种事物,而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实际上,哈特与德沃金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但是他们都是从法律实践出发而达至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概念性理解。虽然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实践存在不同。在实践意义上,哈特与德沃金各自的法律理论进而法律理论本身,便有了一个得以内在理解的框架,而且我们也进一步发现他们的理论之间所存在的竞争、合作、冲突以及对立的复杂关系。当然,也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反思实践中的法律以及法律中的实践所存在的内在特点,才可能构造出一种新的法律理论,从而推动法律理论的发展以及增加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认识。
简介:与隐私权相较,个人信息权是一种网络环境中的新兴人格权,可以经由《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条文确立。我国可以采用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保障个人信息权。自律模式部分,网络隐私权保护组织以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可以逐步独立。我国应当以司法途径与管理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网络安全,在线上身份证制度的构建上,应由《网络侵权司法解释》作出司法导向。现有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改制为"通知一删除一反通知一恢复"规则,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应网民的要求永久性删除信息,而是需要等待反通知期间,以平衡提供者的经营自主权、网络用户的信息发布权、权利人的著作权等权利,以预测网络服务提供商收到通知后的行为后果。
简介:近年来,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处理愈来愈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债务问题。由于涉及夫妻双方和第三人的利害关系而更为复杂。因此,如何区分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单方债务,很值得探讨。根据婚姻法的精神及有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包括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等)以及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单方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或进行违法行为所负的债务。但在实践中,夫妻各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为共同生活需要、还是为满足个人欲望需要,是正常生活需要、还是挥霍享受,是很难掌握标准和举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