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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船员劳动关系问题具有不同于其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船员劳动关系的特点,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应建立劳动关系,船员与外籍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由准据法调整,船员与中国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称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同时指出,有效的海事行政监管措施有助于确认并统一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

  • 标签: 船员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 简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里,“以人为本”始终是其核心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为本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人为本”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以人为本”之所以在当代中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并成为一种显性的实践观念,是因为“以人为本”对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理论上的创新。

  • 标签: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 理论创新
  • 简介:<正>上篇:恢复性司法制度化与刑事司法改革近几十年来,荷兰刑事司法领域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于国际上的恢复性司法的著述和实践已经日渐熟悉,并且也已经有了一些开展"调解(Mediation)"和"会议(Conferencing)"的尝试。本文论述的主题是:当前的这些做法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着对恢复性司法的初步制度化?为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制度化的过程作一解读。在文章的前两个部分,我从社会学原理的角度讨论制度化的问题,进一步丰富我关于刑罚废除主义(PenalAbolitionism)的研究和论述。恢复性司法与刑罚废除主义有很多重要的差别,它并不是一场反对制度化的运动,毋宁说是一场旨在刑事司法改革的运动。随后,我从恢复性实践对于刑事司法体制的(现实的和潜在的)意义出发,来描述和分析荷兰当前的实践。在文章中,我区分了不从刑事司法的角度进行解读的(即非正式的)恢复性司法(第三部分)和或多或少地从刑事司法的角度进行解读的恢复性司法(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则处理两个问题:恢复性司法在多大程度上被制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刑事司法体制 理论与实践 刑事司法程序 刑事程序 公诉机关
  • 简介: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是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通过代表人的积极行为,支配特定的客体,从而使所有权的利益得到实现的行为。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是有权主体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经济学界的委托—代理理论不适合大陆法传统的当代中国。国有财产有多种类型,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功能确立国有财产所有权行使的多元机制。国务院以外的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尤其是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矿产资源所有权,应当有法律的明文授权。国家所有权的行使者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 标签: 国家所有权 行使 代表 主体 法定
  • 简介:国际法虽为天下之公器,但无往不具有民族文化之特征。国家的立场与理论是国际法良性发展的基础。当代世界国际法组织化、宪政化的客观趋势使得展示中国国际法理论具有可能性。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逐渐提高、在政治经济上的影响逐渐加强,导致了对于国际法话语权和理论的需求,而这与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实际欠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鉴于中国通过国际法律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并且通过学术积累初步形成了自身研究的根基,所以有可能通过理论界的自觉努力,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界的制度性沟通而构建中国国际法的特色理论、形成中国国际法实践的鲜明立场;与此同时,需要在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制度设计、行为方式、语言的国际沟通、系统互动等各方面为形成中国国际理论进行努力。

  • 标签: 国际法 中国理论 构建 路径
  • 简介:新中国刑法的立法解释,一直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进入21世纪的前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颁布了9件规范的刑法立法解释文本。目前的刑法立法解释主要集中于具体犯罪构成条件和新增罪名中的法律概念,缺乏量刑标准的解释。对于未来越来越频繁的刑法立法解释活动,为了适当地限制这种立法权力的行使,全面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强调其解释结果和解释程序的公正性,使刑法的立法解释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 标签: 刑法立法解释 历史演进 综合评析 完善建议
  • 简介:本文认为当前各种关于正义的规范理论都借用了程序正义的正义界定功能。这一正义界定功能有别于程序正义这一广义概念所具有的其他功能。文章通过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正义理论例示了对正义界定功能的运用。文章的主旨认为,惟有对公平三个要素进行补充论证,对正义界定功能的运用才具有说服力。而从这一点着眼,各种正义理论常常是有缺陷的。

  • 标签: 程序正义 正义理论 正义界定功能 术语 契约论 对话理论
  • 简介:本文以代表制度的三大基本问题"代表谁""谁代表"和"如何代表"为线索,介绍和分析其基础性理论,并以英国历史与现实中的代表制度实践为例,揭示代表制基础理论内在的变迁与张力。对代表制的理论阐释和典型案例研究,不仅可以揭示代表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所表现的内在张力,凝聚现代民主代表制度所应持守的重叠性共识,也有利于厘清代表、选举与民主这三个重要议题间复杂且颇受争议的关系。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代表制与民主并不同源,但在现代社会已成为民主制度可行且可欲的落实方式。代表制并不必然与选举相连,但选举是现代社会中被代表者表达对代表同意的最重要途径。由于代表概念本身存在的二重性,以及在根本性政治社会想象上的分歧,代表制对于代表本身特点及其行为方式的要求存在内在紧张。这种紧张难以彻底调和,但应当纾解,其底线在于防止代表制对民主的潜在威胁。

  • 标签: 代表制 代表理论 英国历史 选举 民主
  • 简介:目前对于不作为参与主要存在两种思考路径:一是以义务犯理论为中心的路径,一是以法益侵害为中心的支配犯的路径。义务犯理论的解决路径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契合。在支配犯框架下思考不作为参与问题是正确的解决之道,但现有的支配犯下的各种观点多有不足。根据保证人义务的类型来判断正犯的区别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但需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使其避免义务犯理论的通病,同时能够受到犯罪支配论的制约。不作为的参与的定性,应坚持修正的区别理论,即当保证人对被害人的无助状态存在保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正犯;当保证人对作为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监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共犯。

  • 标签: 不作为参与 义务犯 支配犯 修正的区别理论
  • 简介:<正>经济法学领域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形成了百家争呜的局面,涌现了众多的理论观点。在这些理论观点中,无论是纵横经济法论、纵向经济法论、计划经济法论、综合经济法论、学科经济法论,还是经济行政法论①,都是从不同角度,针对经济法制实践,作为各种立法对策而提出来的,都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但是,它们是否都能对我国的法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行政法 纵向经济 学科经济法 计划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客观不法排除,同时又以危险的优越认知理论作为其补充。这导致其陷入体系性和逻辑性的困境。其实,无论是自我答责原理、被害人教义学等法哲学理论,还是共犯从属性套用理论、构成要件范围理论等均无法自圆其说。摆脱该困境的唯一办法是将归责排除的路径从客观方面转换至主观方面,即排除归责的根据是行为人对被害人自我保护的合理信赖。即使行为人认识到被害人接受危险,但如果从规范目的或者社会交往规范看仍无法合理信赖被害人能够避免损害,那么行为人仍应对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自陷风险 危险接受 信赖原则 自我答责 被害人教义学
  • 简介:涂尔干从社会学角度勾画出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路径,学者们从理论与经验层面对其进行了批评与检验。理论层面的批评集中在道德法律同一论、法律演化理论的虚构性及其具体内容的缺漏三方面;经验层面的检验则对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顺序提出了挑战。其实,理论层面的批评忽略了法律演化理论的道德批判目的并遗漏了文本细节,而经验层面的检验存在方法论上的局限并误读了涂尔干的理论。涂尔干注重理论建构而对事实作简化处理,确保了理论体系的明确性,为当下中国的法社会学研究树立了典范。

  • 标签: 法律演化理论 压制性法 恢复性法
  • 简介:法律规则论者把法律仅视为裁判规则,并把国家法作为法律的垄断者,坚持国家法中心主义。埃利希则以作为科学的理论法律社会学为武器,对法律规则论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埃利希指出,规则并非法律的本质,法律实质上是一种秩序。法律诞生自社会共同体的内在秩序。这些生成和维持团体内在秩序的习惯和惯例就构成了所谓的“活法”。

  • 标签: 法律规则论 国家法中心主义 内在秩序 活法
  • 简介:关于共犯的处罚根据,历来存在因果共犯论、违法共犯论与责任共犯论的争论,但后两种理论必将导出处罚所有的必要共犯之结论,因而是不妥当的。因果性才是共犯论的逻辑出发点,但是共犯的因果关系并不像单独犯的因果关系那样严格要求'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这一条件,而只需要物理性或心理性地促使正犯结果更容易实现即为足够。因此,在认定共犯的成立与脱离以及中止时,物理性因果关系与心理性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成为问题的关键。但作为其前提,有必要明晰'共犯'这个概念,在这一点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进路。为了避免陷入心情刑法的危险,有必要为共犯处罚划定界限,而这一界限的划定,应当结合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形式标准指的是共犯对正犯的最小从属性,而实质标准指的是根据共同行为人的行为个别性地认定是否存在防止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

  • 标签: 因果共犯论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共犯处罚界限
  • 简介:社会法理论基础的传统理论主要有保护弱者论、社会安全论、社会福利论和第三法域论,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缺乏现实的可靠性。笔者于前几年大胆提出了社会问题论,但近三年发现社会问题论是基于社会主体协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义务而立意的,没有涉于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关系的研究。于是积极探讨并提出“扶权”论,即帮扶主体有义务帮扶被帮扶主体实现被帮扶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决定于社会法的价值取向——解决社会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与行政法的“控权”论、民商法的“保权”论、经济法的“限权”论形成鲜明的界分。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问题 “扶权”论
  • 简介:罗马法中意外事故的概念其实是指因具有偶发性、突发性而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只有刑罚的基础主观化,意外事故理论才可能形成。而刑罚的主观标准肇始于罗马王政时期,成熟于古典法时期。罗马刑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有时是犯罪后果以外的故意,有时是过失,有时是无故意也无过失。

  • 标签: 罗马刑法 意外事故 主观归责
  • 简介:4月23日,由方圆杂志社、检察日报理论部主办,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承办的“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来自高校、最高检、各地检察机关和湖北省相关部门的数十名代表参加会议。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新媒体时代 检务公开 湖北省 检察机关 武汉市
  • 简介:追续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的世界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均进行了追续权制度立法。然而,由于追续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关于该权利仍然有许多争议问题值得研究,主要包括追续权的性质、追续权的主客体以及追续权的权利期限等问题。

  • 标签: 追续权 权利性质 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 权利期限
  • 简介:水资源分配及利用的前提是水资源所有权的证成。当今绝大多数立法例都将水资源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作为独立的所有权客体归于国家、州或全民所有,而非私人所有。水资源负载价值的多重性使其与私人所有物不同,属于公共用物的范围。作为公共用物的水资源理应属于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共同所有,即全民所有。水资源全民所有与民法上的共有及合有不同,而仅具有'类似总有'的性质。水资源全民所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学概念,需要过渡到宪法上国家所有权以获得法律保护,再进而转化为民法上国家所有权并为水权的设置提供可能,从而使水资源效用得以最大发挥。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基础理论的证成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 标签: 水资源所有权 公共用物 总有 全民所有 国家所有权
  • 简介:要知道何为“不真正连带债务”?首先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案例:甲委托乙保管房屋,在保管期间因丙不慎引起大火,将该房屋烧毁。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甲与乙之间的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二是甲与丙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甲既可以按保管合同的约定请求乙赔偿损失,又可以根据侵权行为请求丙赔偿损失,乙、丙对同一损失各负全部赔偿

  • 标签: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 债务人 侵权行为 请求权 《民法通则》 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