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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刑事庭审的主要功能不在于查明案件事实,而在于以"表态——展示——教育——忏悔"四部曲的方式来教化被告人和其他公民。这种教化型庭审并非毫无意义的"形式",它不仅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而且有利于罪犯复归社会、被害人的精神康复及社会重新接纳罪犯。但是,目前我国这种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教化型庭审由于缺乏认罪自愿性的保障,会使无辜者面临着极大的定罪甚至从重处罚的风险。未来中国刑事庭审的改革方向不在于彻底放弃庭审的教化功能,而是将真相、权利、效率和教化融为一体,实现多元价值的有机结合。

  • 标签: 刑事庭审 中国模式 教化型庭审
  • 简介:一、引言刑事诉讼制度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始终是动态发展的.这不仅表现在宏观上,诉讼制度由蒙昧发展到文明,由非理性趋向理性;而且也表现在微观上,不同的国家总是在不断地调整、变革本国的诉讼制度,以探寻适合于本国实际与未来发展的诉讼模式.

  • 标签: 刑事诉讼模式 刑事诉讼制度 民法文化 政治状况 国家 社会制度
  • 简介:一、国外几种主要的社区矫正模式及其特点目前,国外社区矫正根据其适用特点,大体上可以分这样几个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公众保护模式”;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刑罚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更生保护模式”。下面对几种模式的基本情况予以介绍。

  • 标签: 社区矫正 国外 借鉴 保护模式 澳大利亚 加拿大
  • 简介:传统民法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二分作为法人分类的基础模式,然而随着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标准的趋同及新类型团体的出现,这种分类模式遭到了极大的批判,而中国现行的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二分的模式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欠缺科学性,理应摒弃。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二分模式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前述两种模式的问题,其分类标准更清晰,更能全面涵盖现有法人类型,在此基础上的再分类更为合理,法律规则也更具运行实效,因此应为未来民法典法人分类模式之首选。

  • 标签: 法人分类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简介: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具备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推开;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依法独立行使公正审判权的体制基石不断夯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带头严格落实,意义重大。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司法规律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加强入额人员能力建设和待遇落实;进一步落实权责一致性的改革;尽快建立配套,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有限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案件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审理。东莞法院改革实践探索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增进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落实司法权责,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大幅提高当庭宣判、调撤率,最有效实现重构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新型独立合议庭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成效 优化
  • 简介:目前我国内地著作权犯罪刑事立法采用结合型模式,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刑法模式。海峡两岸附属著作权刑法立法模式上的差异是导致两地在打击著作权犯罪力度上存在较大差距的一个主要原因。著作权犯罪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呈现出不断变化的态势。为更为有效地应对和预防著作权犯罪,我国内地宜借鉴台湾地区立法模式,将刑法典第217条和第218条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移植到《著作权法》中,在《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相应的罪名和法定刑。

  • 标签: 著作权犯罪 立法模式 比较
  • 简介:遗弃罪被认为是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这与我国传统社会伦理与立法谨慎性有关.然而,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遗弃行为逐渐突破家庭范畴而更加社会化.尤其是一些较为特殊的遗弃行为,有的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有的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有些则很难定性,甚至被判无罪.刑法在规制新型遗弃时,存在着困境与局限.鉴于此,有必要通过梳理典型遗弃案例,对比本罪的国内外立法现状,检讨本罪理论上的缺陷,适当拓宽评价范畴,更好地规制时代变迁下的各种新型遗弃行为发生.

  • 标签: 新型遗弃 判法不一 实践困惑 理论缺陷 规制完善
  • 简介:和2012年同期相比较而言,贾丽虹在2013年的下半年有了一种更大的成就感——一是自己所在法庭的审判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二是案件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成就感,缘于“.贾丽虹主审法官工作室”的成立。“表面上看这只是在法庭上多挂了一块牌子,但是更深层的意义在于这是一种审判机制的转变,从而带来了审判质效的双重提升。”贾丽虹说。

  • 标签: 审判权 合议庭 三门峡 运行 法院 审判效率
  • 简介:在公务员招警考试中设立公安基础知识科目为公安院校公安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冲击与挑战,也为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本文从公安基础理论课程的实际教学情况出发,重点研究在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务员招警考试背景下该门课程的教学改革路径,认为在教学的时空间、教学过程、考核方式以及评估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是公安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可行之路。

  • 标签: 公安基础理论 招警考试 课程教学改革
  • 简介:<正>一、名词解释题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的经济行政活动.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筹集资金,股东就其认购股份资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3.合伙型联营: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组成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组织,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进

  • 标签: 中国经济法 考试试题 经济合同 注册商标专用权 认缴的出资额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 简介: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下,信息的复制和传播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给著作权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互联网上的海量作品和使用者,传统的授权方式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过高,已不能满足网络环境作品的授权需要。在此背景下,本文以网络著作权的授权模式为切入点,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交易和运作及过程原理进行了研究。在分析具体的著作权授权模式时,本文以交易成本的控制为线索,对一系列新涌现的授权模式及集体管理组织和补偿金制度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通过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帮助,权利人和传播者可以建立起适合网络环境的授权交易机制并获得商业上的收益;技术革新在给著作权制度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在推动着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只有顺应技术潮流的选择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 标签: 著作权 授权模式 WEB 2.0 交易成本 数字权利管理
  • 简介: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罪刑关系的确认除了常规的单向的"以罪制刑"的模式外,同样存在特殊的"以刑制罪"的逆向模式。即审判中的罪刑关系从整体上存在一种互动性与辩证性,通过对刑事审判中罪刑关系及其实现模式的梳理,把罪刑关系的实现模式归纳为"先罪后刑模式"、"罪刑同步模式"、"罪刑倒置模式"三种形式。只有科学地理解与适用这些罪刑模式,才能真正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实现司法公正。

  • 标签: 刑事审判 罪刑关系 罪责均衡 实现模式
  • 简介:运城检察机关的全方位争创模式程志忠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辖全区14个县市区院,共有干警810人。1993年,分院党组为了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在全区提出并开展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树一流院风、争一流荣誉”的全方位争创活动。两年多来已经显示出突出...

  • 标签: 检察机关 全方位 竞赛活动 检察系统 运城地区 优秀公诉人
  • 简介:在两岸和平发展的过程中,两岸治理的理论被提出并受到重视,两岸公权力治理存在困境,与之相比,两岸公私合作治理存在一定的优势,并在局部地区和特定领域已有成功实践和制度尝试,未来可以进一步推进两岸公私合作治理,但这一模式的建构需要理念转变和知识供给作为前提,需要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形式选择,进一步拓展实施领域和提升层级,并需要选择适当的路径和建构完善的机制。

  • 标签: 两岸治理 公私合作 模式建构
  • 简介:强制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国家权力,其与审判权的异质性是审执分离的理论基础。审执分离有相对分离和彻底分离两种模式,二者各有利弊,但彻底分离更加吻合我国审执分离的目的和司法改革的大方向。理清执行程序中的裁判事项与执行实施事项的边界,建立主管范围清晰、权责分明的审执分离制度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顺畅对接审执程序,是该项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也是决定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审判的归审判,执行的归执行"原则,常规执行事项的处理,执行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立征信体系等行政性执行事务,应交由执行机关负责。审执分离后,法院仍应保留执行裁判法庭,由其负责审理、裁判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实体争议,并允许当事人就执行机关对重大执行事项和关键性执行程序作出的决定向其提出异议,以保证执行的公平、公正。

  • 标签: 大司法 审执分离 执行实施权 执行裁判权
  • 简介:否认行政法的法典化的观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没有依据的.行政法的法典化目前在我国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行的.通则意义上的行政法典和渐进式的行政法典的立法模式应为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现实选择.

  • 标签: 行政法 法典化 立法 模式
  • 简介:西方国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权(生存权):一是将其规定为宪法权利,同时辅之以具体立法;二是虽然不探讨其宪法权利的属性,但通过宪法程序和具体立法来给予双重保障。我国不但在宪法中肯定该权利,而且通过立法赋予了公民法律上的请求权。在国际法规范中,对该权利的倡导主要是通过不具有强行性的规范来指引和监督。

  • 标签: 最低生活保障权 请求权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