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具备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推开;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依法独立行使公正审判权的体制基石不断夯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带头严格落实,意义重大。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司法规律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加强入额人员能力建设和待遇落实;进一步落实权责一致性的改革;尽快建立配套,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有限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案件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审理。东莞法院改革实践探索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增进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落实司法权责,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大幅提高当庭宣判、调撤率,最有效实现重构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
简介: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下,信息的复制和传播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给著作权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互联网上的海量作品和使用者,传统的授权方式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过高,已不能满足网络环境作品的授权需要。在此背景下,本文以网络著作权的授权模式为切入点,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交易和运作及过程原理进行了研究。在分析具体的著作权授权模式时,本文以交易成本的控制为线索,对一系列新涌现的授权模式及集体管理组织和补偿金制度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通过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帮助,权利人和传播者可以建立起适合网络环境的授权交易机制并获得商业上的收益;技术革新在给著作权制度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在推动着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只有顺应技术潮流的选择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简介:强制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国家权力,其与审判权的异质性是审执分离的理论基础。审执分离有相对分离和彻底分离两种模式,二者各有利弊,但彻底分离更加吻合我国审执分离的目的和司法改革的大方向。理清执行程序中的裁判事项与执行实施事项的边界,建立主管范围清晰、权责分明的审执分离制度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顺畅对接审执程序,是该项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也是决定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审判的归审判,执行的归执行"原则,常规执行事项的处理,执行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立征信体系等行政性执行事务,应交由执行机关负责。审执分离后,法院仍应保留执行裁判法庭,由其负责审理、裁判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实体争议,并允许当事人就执行机关对重大执行事项和关键性执行程序作出的决定向其提出异议,以保证执行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