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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金融机构破产一直是破产法争论的焦点,设置合理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是维护金融稳健运行,保障金融有序竞争的需要.所以界定金融机构的内涵,明确其在破产法上的地位和破产的特殊性,是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前提,也是建立我国金融体制的需要.

  • 标签: 金融机构 破产能力 市场规律 权力
  • 简介: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美国、英国、欧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组织都推出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当时出台的各项举措重在加强金融安全和稳定,并以此支撑全球经济增长。十年间各国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在反思和探索中取得了更进一步发展。这些监管变革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在历史的各个阶段,监管变革都是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博弈和权衡;市场本身就是推动监管发展和变革的连续自变量,金融创新永远产生对监管创新的内在需求;在国际层面,主导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已成为维护金融竞争力的强劲手段。

  • 标签: 监管变革 多德弗兰克法 监管沙箱 银行业联盟
  • 简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

  • 标签: 贷款基准利率 存贷款 上调 金融机构 央行 人民币存款
  • 简介: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为一场系统性的全球金融危机,积极探究美国金融创新监管法制中存在的缺陷,反思我国金融创新监管体制,推动我国加快建设一个防范风险与利益透明度的诚信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控制。

  • 标签: 次贷危机 金融监管 衍生品交易
  • 简介: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承继了前苏联的部分理念和框架,随着自由化和私有化进程的加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监管主体以中央银行为核心,联邦金融市场管理局为辅助,同时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发展。在法律体系方面以《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市场法》作为主要规范金融服务市场的依据,其他单行法规和个别部门法中的特殊规定也发挥着调控作用。金融危机之后,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法律逐步完善,法律规定比较全面,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还应继续转变立法理念,加强部门法的协调统一,平衡好国家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关系。

  • 标签: 俄罗斯 金融服务市场 监管 法律制度
  • 简介:案情一: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 标签: 内幕交易罪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刑法规制 金融市场 实际控制人 2010年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表现出许多不同以往的特点。本文作者以其从事金融法实务工作经验及应用理论知识,剖析了当前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阐述了当前惩治与防范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此提出了防范对策和措施。

  • 标签: 金融领域 犯罪 特点 对策
  • 简介:当下民间金融从互助型融资到多元化金融的转向,使得硬法层面的民间金融规制弊端愈发凸显,并因立法严格管制和司法适用错位而形成诸多掣肘。通过运用习惯、契约以及社会内部声誉压力等合约执行机制,软法规制已然在民间金融治理体系中扮演重要作用,其正当性在于透明性与裁量性带来的规制弹性,而内含的自治范式又能满足高度差异化的规制诉求。在这种软法规制基础上衍生的民间金融'合作规制'新模式,既寻求国家法律的适当干预以纠正私人治理下的市场失灵,也重视私人关系下非公共机构的自治安排,以摆脱'国家—控制'法范式僵化形成的国家监管失灵。

  • 标签: 民间金融 规制失灵 软法规制 合作规制
  • 简介: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黑龙江省金融生态法律环境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还未从法律制度的层面加以解决,将金融与法律相结合,树立“法律至上、依法运作”的观念并指导实践,是当前推进金融法制化的关键所在。

  • 标签: 金融生态 黑龙江 法制
  • 简介:金融服务自由化是GATS追求的终极目标,但这并非意味着GATS只是一味地追求金融效率而忽视金融监管和金融安全,相反,其将金融服务自由化和金融监管的关系视为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核心问题。因此,作为GATS中平衡两者关系的重要依据——“审慎例外”就具有非常特殊并重要的地位。本文旨在剖析GATS的这一重要例外制度,首先分析审慎例外原则的内涵和法律特征,并进一步探讨该原则的发展趋势,即GATS框架下审慎监管标准将实现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协调与融合,最后指出审慎例外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我国应充分利用该例外制度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 标签: GATS金融服务自由化 审慎例外 金融监管
  • 简介:一、金融法律的“唯‘美’主义”走下神坛多年以来,美国“华尔街”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中心和楷模,引领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均以“精英”自居,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也一向是新兴国家学习与效仿的对象,我国也不例外。突出的表现是,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的数次修订,都存在着浓重的“唯‘美’主义”情结,甚至是目前我国证券发行所采取的核准制,也被普遍认为将向美国的注册制过渡。

  • 标签: 金融法律 金融风暴 美国 政治 断裂 逻辑
  • 简介:2000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受理了原告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城公司)诉被告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智公司)侵害着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金融城公司於2000年2月开办了“295”网站,其网址为www.295.net.cn。财智公司在此前开设了财智网,其网址为www.imoney.eom.cn。两个公司所开设的网站中均有关於金融信息服务的内容:原告金融城公司通过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软件开发,对建行北京分行所提供的外汇交易睥价即时行情进行处理,并以曲线图的形式在其网站中的外汇频道中发布。该图在“295”网站上的页面显示状态是一幅独立於页面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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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互联网金融"如今已是人们熟知的新名词。它给人们带来了投资的新的方式、内容和用户体验。但在互联网金融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风险也不容忽视,诸如微信支付存隐患、P2P网贷平台倒闭潮、余额宝等"宝宝"类基金产品亟待监管等一系列问题。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在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以消费者消费过程为角度,进行"事前控制—事中规范—事后弥补"的过程分析,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出法律制度上的回应,是解决当前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之一。

  • 标签: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 风险 成因 法律制度
  • 简介:与其说“孙大午案”罪名的成立是一个刑法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刑法与金融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因为实质上刑法的使命是以严格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来确认与保障其它部门实体法的利益与既定的法律价值。因此,在评判孙大午罪与非罪时,在刑法条款不甚明确的情形下,就有必要从我国金融法的价值取向进行衡量。虽然该案反映出了一定的问题,但是在金融秩序安全的价值定位下法律对民间金融的松绑是理性、适度而有条件的。

  • 标签: 孙大午案 金融法 安全与秩序
  • 简介: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之下,我国法院通过颁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类型的司法文件从而在事实上行使着创制金融法律规则的权力,并在此过程中呈现出若干司法权力在我国行使的特殊之处。而我国法院之所以会成为金融法律规则的创制者,一方面是因为法院有更加迫切的需要去创制金融法律规则,另一方面这也是中国式司法体系管理模式的必然产物。然而,中国法院的这种角色扮演有可能带来体制性的问题,包括在司法体系外部可能因为法院职能边界扩展导致的权力之间的关系失衡以及在司法体系内部进一步强化法院的行政化运作模式。

  • 标签: 法院 金融 立法者
  • 简介:金融犯罪与传统的普通刑事犯罪相比,在犯罪的生成机理、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的具体体现等方面,均存在诸多不同,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对金融犯罪进行刑事治理时,充分关注金融犯罪的实际特点,采取针对性举措。

  • 标签: 金融犯罪 刑事犯罪 治理 社会危害性 生成机理 构成要件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民间借贷的日益繁盛,互联网金融随之出现并发展迅猛,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却不相适应,出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网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立足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不足的基础上,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权益 法律冲突 风险防范
  • 简介: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的天然网络属性及定位决定了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容易触碰擅自发行股票罪等犯罪的“高压线”。相关制约性制度的阙如,也使得股权众筹行为容易异化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积极意义众多、创新价值巨大,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过度介入势必会阻滞甚至扼杀该种金融创新方式。我们一方面应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的融资主体资格、投资主体条件、平台义务等作出细致的规定,从而将其纳入规范化治理的轨道;另一方面应当审慎适用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构建一个能够适当限制将股权众筹行为轻易入罪的“缓冲带”。当然,对于借股权众筹之名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犯罪之实,以及在开展股权众筹活动的过程中又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坚决予以打击。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股权众筹 擅自发行股票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规制
  • 简介:2007年至今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不少国家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严重冲击,不少金融机构因此而破产倒闭。面对金融危机,虽然有诸多解决之策,但作为国际通行的维护金融安全的三大基石之一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对于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不仅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未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地位,而且该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鉴此,本文主要在分析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 标签: 金融危机 最后贷款人制度 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