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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个结果
  • 简介:<正>一、1981年11月14日、15日在名古屋召开了第三次日本环境会议。1979年6月对于公害与环境行政反复倒退,持有危机观点的学者、研究者、公害被害者,以及居民运动有关人员,聚集于东京召开了第一次日本环境会议。第一次日本环境会议分析了现状,展望了将来,讨论了迎接80年代的课题,最后通过了《日本环境宣言》。宣言确认环境保护在确立和平、民主与基本人权,以及克服贫困等同时,又确认它是人类必须完

  • 标签: 居民运动 环境保护 自然环境 环境评价 环境行政 会议
  • 简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建立无障碍设施,整体的实施状况不容乐观,其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实施、管理在立法、行政管理等方面急需加强和完善,而民众意识的提高无疑将有巨大的推动力。

  • 标签: 无障碍环境 居住区 残疾人
  • 简介: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一直是我国法律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分析了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并提出如何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几点立法建议。

  • 标签: 公司终止 环境法律责任
  • 简介:环境受损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着紧密联系。本研究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分析对象,概要描述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概况、主要特征以及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详细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四大关键原因。在此基础上,就未来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防进行了深度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受损 群体性事件 环境群体性事件
  • 简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不但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与国家粮食安全密切相关。我国现有立法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并不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依然问题严峻。生态文明视阙下食品安全监管应贯彻重在预防的理念,此理念体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中即应加强政府的环境监管责任,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明确饲料生产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 标签: 生态文明 农业生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 预防原则
  • 简介:学界通说认为知识产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知识产权质权是权利质权;且为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的立法肯认。通过分析,质疑通说,澄清了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性质,纠正认识误区,并指出现有担保法律制度按照“物”的理念和认识来设计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存在根本的理论缺陷,为发挥知识产权应有价值,提出应将知识产权担保制度从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中独立出来,回归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安排。

  • 标签: 知识产权 质押 抵押 担保 法律定位
  • 简介:11月10日,一个历史性的日子,古老而生气勃勃的中国,这一天,跨进了“世贸组织”的大门。入世,一个盼望了多年的梦,一个融人世界也携起世界共同发展的梦,终于圆了。这意味着中国顺应了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潮流,将与一百多个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重的挑战,即“绿色贸易壁垒”。这是我们加入WTO后无法回避的艰巨课题。

  • 标签: 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绿色标志制度 环境管理 中国
  • 简介: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在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节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是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一大突破,但由于其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许多学者纷纷发表了相关见解。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连续颁布了一些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关的司法解释,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 标签: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环境犯罪 刑法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环境刑事立法 司法解释
  • 简介: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库在信息的存贮、组织、利用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如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信息类型的复合性、利用手段的交互性等。这些特点引发了急待解决的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标签: 互联网络 数据库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 简介: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在界定民族环境习惯法的基础上,借鉴已有的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资料,从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自然禁忌或宗教信仰、内容与程序的民主性、惩罚的严厉性等方面分析其效力基础,并对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的生成和实施进行梳理。

  • 标签: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效力基础 作用机制
  • 简介: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是民法学界高度关注的事情,但民法典制定绝非民法学科自己的事情.环境资源问题由于关涉民法中的资源权属及其交易制度,环境法与民法典更是直接相关.所谓"绿色民法典"就是体现了环境保护理念的民法典,如何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民法典也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环境法和民法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都十分薄弱,远不能满足制定一部面向21世纪民法典的需要.这种现象发人深省:跨学科、跨部门的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研究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当代法律制度与法学理论创新的一个瓶颈.

  • 标签: 中国 立法 环境权 民法典 环境法学
  • 简介:我国环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消极抵制,表明这并非解决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证明难问题的正解。原因在于将环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界定为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必然因果关系使其无法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证实。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早期对于环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探索总结了盖然因果关系、表面因果关系、疫学因果关系等多种理论及与此相关的事实推定、间接反证、概率统计等多种证明方法,值得我国借鉴。这些学说的共同点是使得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证明负担得以减轻,而并非直接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环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应界定为逻辑上属部分因果关系,在法学上属相当因果关系。唯有如此界定才能使因果关系的证明成为可能,在这一方面,比较法上的一系列配套证明制度也值得我们认真关注与借鉴。

  • 标签: 环境侵权证明责任倒置部分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 证明方法
  • 简介: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的最主要内容是赔偿范围和赔偿额度。美国的成文法和司法判例将人身伤害、精神损害、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纳入环境健康损害赔偿范围,在确定赔偿额度时主要考虑赔偿比例、赔偿限额和惩罚性赔偿等因素,其中一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借鉴美国经验,在环境健康损害赔偿中考虑亲权损失、现值减少、通货膨胀等因素实为必要,但可能需要假以时日。

  • 标签: 环境健康 损害赔偿 法律制度 完善 美国
  • 简介: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是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环境法的研究也当应以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为主要任务。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环境法领域的利益需求显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需求,而利益冲突则表现为持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进步的利益需求与持续增长的环境保护的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环境法领域的利益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利益所储存的价值发生了抵牾。因此,环境法领域内的利益冲突的解决不能用排除的方法来解决,只能用价值“权衡”的方法来解决,是两个正当利益优位性选择的问题,表现形式是基于可行条件和问题的紧迫性的时空优先顺序的安排,并非对抗性的淘汰式选择,应当奉行“统筹”、“兼顾”和“双赢”的衡平理念。在环境法的利益识别和衡平功能的实现过程中会发生公法与私法的竞合。不同于私法上“利益最大化”的法律理念,环境法应坚持一个最终底线原则,即把握损失的底线——损失最小化。面对中国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环境法衡平利益冲突是生态文明实践智慧的一种现实展示。

  • 标签: 利益冲突 利益衡平 环境法 损失最小化
  • 简介:2002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其总部召开了盛况空前的"多哈发展议程及其相关问题研讨会",近700名政府和非政府的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笔者作为WTO邀请的学术界代表参加会议,并被指定就贸易、环境和减轻贫困做主题发言.

  • 标签: 世界贸易组织(WTO) 议程 贸易 总部 贫困 政府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先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均持完全倒置的立场,但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遭到了司法实务的普遍抵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与《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试图对此进行改变,但也存在不少模糊与矛盾之处而亟待从解释上予以明晰。从因果关系要件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在解释学上可以将其具体化为相应的评价根据事实、评价妨碍事实以及经验法则。结合学理以及现行相关规范,举证责任应当作如下分配:原告应当就评价根据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较高盖然性;而被告需要就评价妨碍事实和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承担举证责任,并在原告对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高度盖然性时承担部分评价根据事实的举证责任。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分配 经验法则
  • 简介:<正>企业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和社会相互影响.企业内部的法制环境和外部的法制环境互为作用.要搞好“以法治厂”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企业的主管部门必须尽快地实现职能转变,迅速地从微观直接管理转变到宏观间接管理上来.撤销专搞产值、要利润的直接管理机构,建立类似法律顾问处,经济法规办公室的间接服务机构,切实履行统筹协调、

  • 标签: 法制环境 职能转变 间接管理 服务机构 办公室 执行法律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济措施,已获得广泛认同。但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主体、诉讼功能、责任形式等方面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不同,因而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在立法路径、立法模式、立法体例等方面作出选择,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形式、滥诉限制、诉讼费用、证据规则、责任形式、判决执行等具体制度上进行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创新设计。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制度创新
  • 简介:作为获取、限制、剥夺利益的规范方式,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整以衡平利益冲突为核心任务。环境法的利益衡平应遵循一体化、损失最小化、紧缺优位和协商四项基本原则。一体化原则认为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均为正当利益,提倡二者由竞争走向竞合,实现统筹、兼顾和双赢。损失最小化原则包涵最小侵害和最大补偿。前者要求利益侵害必要且不可替代,后者要求利益获得必须支付对价。紧缺优位原则关注时空的阶段性和位序性。前者强调当冲突不可调和时经济利益应让位于环境利益,后者强调生存利益居于永久优先位置。协商原则主张通过有效的正当程序建构,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促成环境法上利益的共享普惠。

  • 标签: 环境法 利益衡平 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