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莫尔斯于1844年发明的电报是电信的最早表现方式,彻底改变了人类传统、落后的通信方式。电报通信新技术的运用,本是为造福人类、促进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的,然而西方列强却将其作为殖民势力扩张到东方,成为掠夺更多经济财富和资源的工具。从19世纪60年代初起,俄、英、美、法等国就不断向清政府和地方官衙提出在中国设置电报线的要求,其中上海是其设线的主要目的地。清政府和地方官衙奉行闭关自守政策,囿于烽火、驿站、车船传送的传统、落后通信方式,将电报视为异端邪术,同时畏惧外国势力在中国渗透,故对西方列强的要求一概采取拒绝的态度。然而,列强本性难改,每每有违规之举,但都未得逞。
简介:关于政府采购中心的定位,《政府采购法》有明确的规定,即“非营利事业法人”。由于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受行政机关的牵制过大,难以摆脱对财政部门的依赖以及存在某些“暗箱操作”等。于是乎便有人提出对政府采购中心要重新定位,使其成为自收自支单位或企业实体,实行“市场化操作”,达到完全的独立。笔者认为,“独立”与“市场化”并不是解决政府采购中心定位的方向,更不是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目标的灵丹妙药。毋庸讳言,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在运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以对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定位的办法来解决。更何况,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市场化也并不能解决受行政部门牵制大、对财政依赖性强以及某些“暗箱操作”的问题。这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