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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引言公司的传统理念是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这一理念一直深深影响着公司公司治理。但是,公司人和人一样,它既是一个私法上的主体,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成员。而传统理念只反映了私法上的人的一面,却没有完全反映社会的人的一面;因而它不可避免地会与实践经常发生冲突,受到来自实践的挑战。1920年德国公司学者开始赋予公司以"公共性"。1924年,英国学者谢尔顿在其"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一文中提出了"社会责任",第一次倡导公司"面向公共服务"。20世纪20年代,美国企业管理者中出现了有利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相互联系的三个观念,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并为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者所接受与实践。他们甚至相信,公司不仅是一个经济机构,还是一个社会和政治机构。1956年,日本经济界提出了"经营者的社会性责任"。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性关注始于20世纪70年代。而且,伴随着各国企业社会运动的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不断扩

  • 标签: 公司法理论 公司法人 利益平衡 谢尔顿 股东价值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
  • 简介:以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股权(以下若无特别说明,皆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的安全,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如何将物权法上的这一制度引入股权交易领域,则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初步引入了股权善意取得的概念.本文将对股权善意取得与物权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进行比较,分析该司法解释中“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之理解,以兹明确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

  • 标签: 善意取得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类推适用
  • 简介: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与公司的发展密不可分,这种制度有利于减少风险、鼓励投资,但是股东有限责任极易造成股东滥用公司律人格和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各国都采取了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来弥补这种漏洞。本文重在讨论二者的关系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 标签: 股东 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 简介: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 标签: 公司法律 分析研究 地位分析
  • 简介: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尤其降低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对此,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实施一年之后,到底其带来的是弥新的市场昌盛景象,还是纷乱的市场无序和不安全?本文将就此对新《公司》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所致的利弊进行辨析,并提出趋利避害的相关对策。

  • 标签: 新《公司法》 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
  • 简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控股、参股的国有企业”这样一个三层架构模式的中间层位置。自1993年底组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国有控股公司)至今,上海通过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主体和保值增值责任主体,改变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权利责任不明的状况。十年来的摸索,使上海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 标签: 法人治理结构 上海 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资产产权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产权代表制度
  • 简介:1997年《刑法》第169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以国有资产为特定保护对象的具体犯罪。随着《公司》和《刑法修正案(六)》的修订与出台,有关该罪的罪名设置、客体要件、客观行为等立法问题日益凸现。将1997年《刑法》第16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概括为“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罪”这样一个统一罪名较为科学;本罪的客体要件应为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及其利益,而不应也不能包括“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包括新《公司》、1997《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行为方式,而非仅仅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行为对象已经突破了“国有资产”的限定,从而扩展为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还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等等;行为阶段只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国家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股份的转让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国有资产进入公司而成为公司资产之后,或者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中.

  • 标签: 罪名设置 客体要件 行为方式 行为对象 行为阶段
  • 简介:我国新《公司》中增设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表明我国在法律上正式明确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公司律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然而,相关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有余,引导不足。这不利于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充实我国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律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管和合理引导;另一方面,要健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 标签: 一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监管 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法
  • 简介:法院判决解散公司,是消灭公司人格的一种方式,不仅关涉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而且关涉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适用不当,不合理地施惠于一方而牺牲另一方的利益,就会消灭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良好机制。因此.各国对法院判决解散公司无不持谨慎的态度,这种谨慎态度在立法上的体现.就是各国公司对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规定了近于苛刻的适用标准。

  • 标签: 法院判决 公司法 公司债权人利益 发问 公司人格 股东权益
  • 简介: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入法表明,它已经不再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社会要求,而且成为法律上的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自治,使得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决定公司经营和社会发展策略,而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股东利益。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须建立适合于公司自主决定的制度框架,使公司管理层能够依法并相机决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

  • 标签: 公司自治 企业社会责任
  • 简介:“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目前,国内学者侧重于介绍国外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和运作模式,他们在眺望远处风景的同时,却忽落了身边的变化。其实,富有中国特色的恢复性司法在上海市杨浦区已经悄然兴起,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上海市 刑事司法制度 社会服务 被害人 犯罪人
  • 简介:公司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使得债权人起诉未履行义务的发起人股东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承担附追索权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自颁布以来饱受批评,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有违有限责任这一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过于严苛的无过错连带责任加大发起人所承担的风险会使得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失衡,进而打击发起人创业的积极性,有违商法促进商事活动交易的基本目的。笔者则认为十三条第三款看似确有不合理之处,但是结合目前我国国情与社会发展,加之其他配套制度的建设不完善之考虑,具有现实性与必性。但是只是临时性的替代措施,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对于现行制度的改进建议笔者认为,发起人连带责任之矛盾根源在于资本制度改革过于激进股东出资制度安排不完善背景下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缺失,不得以才规定过于严苛的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而从根本上解决此矛盾困境不在于某些文章指出的细化公司类型和设立阶段不同情况的规定以及连带责任的主观过错认定等方面。只有完善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催缴制度等安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制度困境。

  • 标签: 公司发起人 出资义务 连带责任 债权人利益保护
  • 简介:2013年《公司》修改时取消了公司最低法定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并实施无限制的认缴资本制,这一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看对债权人不利,但并未根本动摇资本真实的法律原则和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仍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债权人的求偿对象、求偿范围并没有改变。此外,公司里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及相关刑事法律规定等,均为公司确立的无限制的认缴资本制下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指明了实施路径。

  • 标签: 公司法 认缴资本制 出资义务 债权人权益
  • 简介:《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当今美国最广为认可的议事规范,是在竞争环境中为公正平衡和正当维护各参与方的利益而设计的精妙程序。我国《公司》在董事会会议制度方面的规定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在董事会会议制度中吸收借鉴这一具有普适价值的人类文明成果,能提升董事会运转的效率,降低沟通决策的成本,增强决策的科学合理性,保障董事会的秩序,分享议事规则所带来的公正与效率。

  • 标签: 罗伯特议事规则 董事会 会议制度
  • 简介:<正>一、从李杏英案看思维差异:在思考法条之前先要思考事实许多年前著名的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中最核心的一个争点是: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借用合同关系。①法院最终认定两点:1.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2.李杏英既不能证明其确曾将所称钱款放入自助寄存柜内,也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自助寄存柜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更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大润发超市在提供寄存服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因此,李杏英要求大润发超市和被告大润发公司承担其所称物品遗失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难以支持。

  • 标签: 借用合同 大润发超市 过失行为 事实根据 损害赔偿 债务承担
  • 简介: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 标签: 派生诉讼制度 《公司法》 股东诉权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司法人格否认 保护权益
  • 简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其目的在于给投资者营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并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与相关法律执行的透明度。新《公司》将董事"受信忠实"的概念第一次引入到中国法中。"受信"概念源于普通法系中的衡平法系统,但普通法系统与衡平法系统在法学与管辖上并存之双轨制度在中国大陆法系中却不存在。本文将由此探究以单纯书面立法的方式引入衡平法中"受信"概念的可行性。本文认为,只要在这个概念被转化为一个法律概念前对其作出详尽的定义,"受信"理论的衡平法特性并不会真正阻碍其转化为我国的法律概念。为对上述观点作出阐释,文章以新《公司》中"禁止董事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这一具体规定为参照,结合案例讨论了通过对境外司法实践的借鉴、立法机关衡平法技巧的培养,以及更仔细地考察现行的国内法则,来帮助弥补单单引入一个空洞的"受信"概念不足的可能性。

  • 标签: 公司法 董事忠实义务 衡平法 比较法学
  • 简介:对会计账簿查阅权问题的讨论与争议由来已久,伴随着《公司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该问题的讨论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以此为背景,本文选取了2005年至2012年间156件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裁判文书,对会计账簿查阅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考量。会计账簿查阅权扩展至会计凭证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必然结果,但该权利的赋予要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 标签: 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查阅权考量 完善建议
  • 简介:当事人对于《公司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均可以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主张。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理由"与第三人相关,而补充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结果"与第三人相关。两种诉讼当中均存在着"被告型第三人与辅助型第三人相互转化"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司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补充责任诉讼性质实际上为代位诉讼,进而不适用典型补充责任中所具有的"先诉抗辩权"规则。我国司法实践当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诉讼"情形实质上是利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原理来进行权利救济。

  • 标签: 不真正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先诉抗辩权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