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渐突出的农民健康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的实现。经过不断探索和试点,党和政府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政策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保障农民权益、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上。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推进,农村干群关系之间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找出原因促进制度的顺利实施。
简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医患之间的纠纷,依据纠纷事实和社会规范,运用民间调解机制进行劝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医患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具有一系列的特征和显著的制度优势;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施行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对我国具有启示性的作用;我国部分地区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形成的五种典型模式,对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建议起草和制定统一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法》,确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基本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构建以第三方调解机制为主,以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辅,以诉讼解决为最终保障的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体系。
简介:在2001年Auld勋爵《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法院的评论》、2002年刑事司法白皮书《所有人的正义》以及英国法律委员会近年的相关报告的指引下,十年来英国相继颁行《2003年刑事审判法》、《2012年刑事诉讼规则》及其他相关刑事法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英国刑事证据制度出现了令人瞩目的变化:首先,重新平衡被告人和被害人证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向被害人和证人倾斜,允许在庭审中将针对被告人被控罪名的相关不良品格呈交陪审团;其次,更加依赖庭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再次,允许陪审团更多地接触证据,运用常理决定证据的价值;最后,注重保护证人尤其是被害人证人的作证积极性。
简介:前不久,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经过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贯彻了“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加强制约,保障人权”的精神。在保持原来法条的体例和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作了较大的修改、补充,条文从164条增加到225条。这不仅是量的增加,而且有质的飞跃,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概括起来看,这次在刑事诉讼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确立了“罪疑从无”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在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部分,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虽然不等同于“无罪推定”,但体现了“无罪推定”的主要要求,可以说是对“有罪推定”的直接否定。与“无罪推定”原则密切相关的是“罪疑从无”原则。这个原则较为明确地体现在经修改后此法的第162条第3项规定之中:人民法院对干“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对“罪疑从有”或“罪疑从轻”的直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