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34年5月,北平市社会局将所属第一救济院、第二救济院、妇女救济院、第一习艺工厂、第二习艺工厂、乞丐收容所合并,成立了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由龚齐振任院长,统一管理北平的慈善救济事务。下设收容部、第一习艺部(男性)、第二习艺部(女性)、儿童部。本组史料即反映了此次救济机关归并改组这一过程,对于研究当时北平市的慈善救济事业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2-1-129,J2—6—88.
简介:身份权为由特定身份关系所发生之权利,作为身份权的配偶权就是同居权和贞操权,古代罗马法上的身份权主要指家父权、夫权等对他人人身有支配作用的权利
简介:但并未规定夫妻享有配偶权,因为配偶权的重要内容是夫妻双方的贞操义务,如果法律一旦确立了配偶权
简介:我国关于配偶权派生身份权的法律规定,婚姻家庭法中关于配偶权的规定,就是以通奸的方式致使配偶一方享有的配偶权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而违反保护配偶权法律的行为
简介:有的国家的法律规定通奸行为侵害的是无过错配偶一方的配偶权,有的国家的法律规定通奸行为侵害的是无过错配偶一方的名誉权,通奸行为所侵犯的是无过错配偶一方的配偶权
简介: 强奸侵犯之客体即为贞操权,借此补偿受害人的不愉悦和损害,所谓侵犯贞操权之精神损害赔偿
简介: 强奸侵犯之客体即为贞操权,论贞操权,借此补偿受害人的不愉悦和损害
简介:身份权为由特定身份关系所发生之权利,作为身份权的配偶权就是同居权和贞操权,如史尚宽先生认为此等身份权利
简介:随着现代工业,特别是现代土木、建筑技术的发展,土地的立体利用越来越普遍,有关空间利用纠纷也相应增加,空间权也就成为法学工作者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对空间权的含义、性质、分类等作了初步探讨,以期推动我国空间权制度的立法和研究
简介:计算重量的衡器起源于何时,迄今尚无考古学资料证实。但在周代中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出现重量单位,如“镒”、“钧”、“铢”等。春秋末期,孔子的弟子子贡游说吴王夫差时,有“千钧之重加铢两而移”的话,这句话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在2000多年前,我国已经出现了能称重量的器具。
简介:配偶权是一种身份权,是指夫妻双方因结婚、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或承担的特殊权利义务的统称。配偶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简介:宝坻区档案局对行政职权和责任总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原梳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的职权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等。
简介:配偶权是男女双方组成婚姻家庭后,基于身份关系而相互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我国新《婚姻法》修订后,增加了配偶权的内容,其中主要包括了夫妻相互忠实等义务,但配偶权所应当包括的其他内容,以及侵害配偶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确立“配偶权”,保障夫妻权益的落实与实施势在必行。
简介:
简介:婚姻法的修改,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围绕着配偶权、离婚标准,婚内强奸以及制裁第三者等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各陈其词,莫衷一是,婚姻法修改草案也因此几易其稿.修改后的婚姻法,是否要确定配偶权的问题,学者分歧很大.笔者从概念界定、特征、内容、配偶权侵权方面对配偶权进行了粗浅的探讨,认为把配偶权概念引入婚姻法有利于制裁破坏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为受害者寻求司法救济保驾护航.
简介:文章针对关于男性与女性是否平等享有生育权,未婚女性的生育权问题以及在我国现行法律下生育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的阐述.
简介:采访权的开放性与沉默权的保守性,导致采访权和沉默权处于一种内在对抗的状态,两者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在现实新闻实践中存在权重失衡、权责模糊、角色错位等现象。解决二者的冲突和矛盾,应以公共利益为理论基础,同时参照法益衡量等相关理论,最大限度地消解采访权和沉默权的权利冲突。
1934年北平市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史料——北平市社会局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计划致市长呈文(1934年5月)
论配偶权
配偶权初探
配偶权研究
试论配偶权
论贞操权
空间权初探
权与衡
配偶权之我见
责权清单
“配偶权”探析
权量铭文
浅谈生育权
采访权和沉默权的冲突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