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4年2月8日,寒风凛冽,正值春节前夕。科影礼堂内坐着工商企业和个体劳动者代表。台上悬挂着“西城区打击假冒商标犯罪分子宣判大会”的巨大横幅会标。被告席上,滕爱民等数名案犯正在法警看押下垂首侍立,听取人民法院的代表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滕爱民、王铁庭、魏亚利、王瑞成私自印制他人注册商标,制作、运输、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法规,破坏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惩处。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7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第1条之第2款规定,判处滕爱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铁庭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魏亚利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王瑞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简介:为结合液体菌种与固体菌种的优点、克服液体菌种不能长距离运输的不足,对杏鲍菇液体培养的菌丝球与基质结合的再固化技术进行了研究。通过菌丝萌发力与生长速度的比较筛选出最适合"杏大"的基质配方为玉米芯78%,麦麸20%,石膏2%,与其他基质配方相比差异显著(P〈0.01)。25d内保藏时间对菌丝的生长速率和菌丝萌发力没有明显影响,差异不显著(P〉0.05)。对优化的再固化菌种在不同的保藏时间进行呼吸强度和纤维素酶活测定,结果显示,再固化菌种呼吸强度随着保藏时间的增加而逐渐增加,25℃保藏35~45d时菌丝的呼吸强度急剧上升,在45d时达到最大1.1328mg/(g·h);纤维素酶活随保藏时间下降,菌种活力下降,因此再固化菌种的保藏时间在35d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