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十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地完成举证义务。因此。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向法院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不真实,即应当向法院提供自己持有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据;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合同文本原件.亦不能提供其他确有证明力的证据以否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的真实性,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优势证据原则,认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真实。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首席大法官周强院长对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作了重要批示,他指出:“司法保障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密不可分,也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司法保障一1:作对人民法院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保障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行重大职责的必然要求;要把握新需求,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又要把握司法保障lT作的规律性,注重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