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民法是私法,它以规范私主体、私权利、私行为、私责任和自力救济为主要特征;民法随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特征,作为私法传统民法的基本特征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大大地修正。现代民法实质上是已经商法化、甚至公法化的民法。但是,由于中国缺失民法传统。因而尽管世界民法已经走向现代民法.但是,中国的民法仍然应当坚持公私法的划分,在民法是私法理念上建构中国的民法,同时在确立民事主体地位、明确民事权利的基础上,建立限制权利行使,规范主体行为的商法、经济法体系。这样的定位对于中国法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民法 私法 现代民法
  • 简介:蒙古民族有一首古老的民歌,歌名叫做“黑骏马”,歌中吟唱的主题是一个蒙古骑手寻找他的妹妹的过程。这是一个古朴而苍凉的故事。作家张承志以这首民歌作为引子,写下了一篇同题小说《黑骏马》。在这篇小说里,张承志对蒙古民歌的起源进行了深深的思索,并作出了他自己的回答:

  • 标签: 民歌 民俗 民法 法律研究
  • 简介:摘要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概述,具体分为情势变更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两方面分析,第二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相关问题,包括情势变更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民法公平原则存在滥用等相关不足;第三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具体制度的完善,结合学者和案例提出感想。

  • 标签: 民法公平原则相关问题
  • 简介:本书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第一部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原作者山本敬三是京都大学法学部教授,乃当前日本民法界的中坚人物之一。日文原著出版于2001年4月(有斐阁)。

  • 标签: 民法讲义 讲义总则
  • 简介:民法上的人以伦理人为基础,具有追求权利、敢于斗争、自己作为和怀有良知四个显著个性特征,因此,民法上的人是自由理性人.

  • 标签: 民法上的人 个性特征 自由理性
  • 简介: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与法治国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两大标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终伴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为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1995年中国法学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海南学术研讨会于12月13日至15日在海口市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隆重召开,1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论文60多篇。代表们对民商法中的国有企业改革与物权法、合同法的制定等问题进行

  • 标签: 难点问题 中国民商法 统一合同法 物权法 经济法学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
  • 简介:以狄骥的私法变迁理论审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发展的历史,虽然也存在他所提到的意思自治之限制、无过错责任以及对所有权的限制等法与社会现象,然而每世人瞩目的、构成当代中国民法发展主线的,并不是狄骥所说的私法变迁,而是私有财产保护或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和意思自治等私法愿则在中国民法乃至在整个中国法律制度中的逐步确立与弘扬。引起中国民法变迁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愿固是经济体制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催生了私有财产保护或公私财产平等保护愿则;经济运行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催生了意思自治愿则。

  • 标签: 改革开放 民法 财产权平等保护 意思自治
  • 简介:民法典的制定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政治条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民法文化条件.民法文化有其自身的特质,而我国的传统社会却严重缺失这种特质.这样,如何在民法文化缺失的情况下,根据我国传统文化特点,借鉴西欧真正意义上的民法文化,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不无裨益.

  • 标签: 民法文化 民法典 传统法律文化
  • 简介:学者们对于有关民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编纂民法典要在抓住潘德克吞体系精髓的同时,更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敢于创新。中国未来民法典的结构应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原则性规定)、亲属法和侵权法七部分构成。

  • 标签: 民法典 潘德克吞体系 人格权法 知识产权法
  • 简介:当我们讲到法学的危机的时候,我们可不要相信这种危机只有我们这个时代才会发生。照一般的情形,我们可以说,法学和人类的全部思想及其生活一样,陷在一个长久的危机里;换句话说,它们朝着“适应”(adoptation)、“改变”(transformation)、“归元”(r6integration)的继续不断的工作和努力的路上跑。有一种动作。便会发生一个问题;而且,它恰好就是完全解决它的问题的一种企图。这就是我们人生表演的戏剧。这里,我们且把这些普遍思想搁下不谈,我们只把我们这个时代所特别感觉到的那个法学所显示的危机,很详细地讲一讲。

  • 标签: 法学 现象 法律 诉讼
  • 简介:潘念之在《中国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著文《略论宪法和我国新宪法的特点》。文章论述了宪法的一般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和新宪法的特点。关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文章认为,根本法有两个特征。一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谓根本制度,指的是国家最基本的任务、原则和制度,其中主要的是国体和政体。所谓最高的法律效力,有两层意思,一是宪法为制订其他法律的根据与基础。二是指其他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

  • 标签: 法律不能 中国法学 法律出版社 中外合资经济 社会主义道路 领导力量
  • 简介:上星期美国田滓西州一对打离婚的夫妻间对七个冷冻受精胚胎之争,哄动了全国,使人们预期到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定快要出台了。勃朗特县联邦巡回法院杨W·德尔法官争取作出决断:有权控制胚胎(由试管受精而产生)命运的,究竟是现年28岁的戴玛丽秀呢,还是其与之同床异梦、现年30岁的丈夫戴维氏·旧尼·路易士?与此同时,美国全国的两百家试管胚胎手术院却没有雅兴袖手旁观。他们正忙于制订一套严格的准则:根据现状,要在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尚无先例可循的这一领域内尽量把官司减少到最低限度,得采取什么措施才好。

  • 标签: 胚胎冷冻 巡回法院 无先例可循 勃朗特 玛丽 维氏
  • 简介:罗文燕,女,浙江遂昌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1987年获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赴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国际公法和比较法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

  • 标签: 教授风采 法学教授
  • 简介:<正>法学是以研究法和法律现象为对象的科学.它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外法学和某些边缘学科.法学的产生有两个历史条件:一是法律的产生.在原始社会的时候,没有阶级,没有法律,也就谈不上法学.那时候,人们为了维系共同生活,把人们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每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规定条件.这种规则最早表现为习惯,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这些习惯逐渐渗入阶级内容演变成法律.产生了法律才谈得上产生法学.二是职业法学家的形成.由于法律出现的初期比较简单,还不可能立即就产生法学.只有当法律发展到复杂和广泛的整体,特别是成文法出现后,才有一部分人分工出来,形成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职业法学者阶层,法学才形成和发展起来.

  • 标签: 剥削阶级法学 职业法 产生法 儒家法律思想 成文法 法律史学
  • 简介:王惠女,浙江宁波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经济法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浙商研究中心法律行为与制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 标签: 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 风采 常务理事 硕士生导师 学科带头人
  • 简介:《时代法学》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专业学术期刊。自创办以来,本刊一直致力于刊登具有创新价值的法学研究成果,开展法学各学科有关理论与司法实际问题的深入探讨,为广大的法学理论研究者、法学爱好者和司法实际工作者提供一个相互切磋、共同推动法治进步的学术平台。本刊热忱欢迎具有独到见解、言之有据、逻辑严密、语言通畅,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的文章,尤其青睐省部级以上的研究项目成果。

  • 标签: 法学理论 启事 专业学术期刊 公开发行 研究成果 创新价值
  • 简介:一、注释方式《法学》文章注释采用当页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1]、(2]、(3]等等。相邻的两个注释若完全相同,用“同上注”,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页码不同,则后面再加注页码,如“同上注,第36页”。有间隔的两个完全相同的注释,不论是否在同一页,均写为“同前注n”加作者文或书的形式,如“同前注[3],沈宗灵文”、“同前注[4],张友渔书”;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著作页码不同,则按上述原则做相应改变,如“同前注[4],张友渔书,第63页”,等等。

  • 标签: 注释体例 《法学》 主体部分 张友渔 页码
  • 简介:一、注释方式《法学》文章注释采用当页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①、②、③等等。相邻的两个注释若完全相同,用“同上注”,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页码不同,则后面再加注页码,如“同上注,第36页”。有间隔的两个完全相同的注释,不论是否在同一页,均写为“同前注n”加作者文或书的形式,如“同前注③,沈宗灵文”、“同前注④,张友渔书”;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著作页码不同,则按上述原则做相应改变,如“同前注④,张友渔书,第63页”,等等。

  • 标签: 注释体例 渔书 文章注释 沈宗灵 著作类 专著类
  • 简介:<正>刘蔚、贾雯在《经济与法》杂志1992年第9期撰文"制定拍卖法建立健全拍卖制度"中指出:拍卖亦称竞买,是捐出卖人公开叫价将财物出售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的一种买卖形式。拍卖的具体方式有四种。(一)买方叫价式,或称"有声拍卖",(二)卖方叫价式,或称"无声拍卖"。(三)减价拍卖式,或称"荷兰式拍卖"。(四)投标拍卖式,或称"邮递拍卖"。由于拍卖活动属于商品买卖的一种形式,其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对象,因而《拍卖法》应是隶属于民法体系中的一个特别法.拍卖活动既要遵循民法的一般理论和原则,又要有

  • 标签: 拍卖制度 拍卖法 民法调整对象 拍卖人 出卖人 荷兰式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