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八十年代末,一出令人震惊的“租妇育子”悲剧,在浙江省宁海县凤谭公社凤谭大队发生。该队仇某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借口,威逼做了绝育手术的妻子到邻近公社陈家大队的一个寡妇家说“媒”,与之同居育子。契约中写道:“……”(我)因只有两女,并无一子,夫妻两人按传统观念,无子是绝了祖宗后代……现经夫妻双方商议,仇某上某公社陈家大队某某处育子……。”仇家还为此举办酒宴,不少大队干部和他的亲朋好友都来贺喜赴宴。不可思议的是,这份荒诞的“租妇育子契约”竟是大队党
民俗研究
198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