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社会犯罪空前增多。犯罪分子从刑事拘留、逮捕到判刑前都押在公安机关管辖的看守所里。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事故,给诉讼活动造成麻烦。因此。每一个从事看守工作的同志,都应当认清形势,全面加强看守工作,这对保持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从邹城的情况看,看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199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