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纯粹法理论"为"世纪法学家"凯尔森(HansKelsen)赢得了更多的学术声誉。对此,阿列克西(RobertAlexy)的评价并不夸张:如此敏锐地捕捉到法的规范性问题,历史上无人能出其右[1]。除了两版《纯粹法理论》,国家理论、民主理论以及宪法法院作为"宪法守护者"的制度设计,
政法论坛
201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