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三次审议稿的主要问题,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法律委员会于9月28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