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的历史源于早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其随后的演变发展分为萌芽、推动和正式启动三个历史阶段。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在主体、客体、依据、方法、目的等要素上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一般行政调查、刑事犯罪侦查等其他类型调查之间具有一定的区别与联系,两者不完全等同。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具有重要的实践性意义与理论研究价值。
警学研究
201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