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客观要求各生产要素有效结合,农业生产的一大重要要素就是土地,所以农村“土地流转”是其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涉及投资方、农户、村集体、政府四方,关系较为复杂,存在着较多问题。笔者认为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内,通过变集体土地所有为国有土地所有,可以将“土地流转”的关系转化成政府对农户、集体,政府对投资方两组简单关系。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