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与民事立法的冲突与调和——以破解储备土地抵押权民法困境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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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政立法供给部分民事法律规则是转型时期的必然工具选择,然而这种涉及民事内容的行政立法往往会违反民事基本法,储备土地抵押民法解释论困境就是其例证。该民法困境的背景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公私法域交汇;直接原因在行政立法中是其部门本位与知识限制,在民事立法中是其体系封闭与对中国特色土地权利制度的准备不足;破解该困境需要行政立法时合理分配储备机构与国土资源机关间的权利,民事立法时将储备土地使用权纳入物权体系。而彻底防止此类行政立法违反民事立法的情况发生,需要立法者建立更开放的民事立法框架和进行更细致的行政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