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首次将税收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由江苏省近30个部门根据等级开展不同程度的联合惩戒。纳税人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时,将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被禁止。
改革与开放
2016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