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唱进入中学音乐课堂教学的必要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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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发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要求音乐课程教学应该遵循其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的特征,组织符合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教学内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并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本文在遵循该标准的基础上,探讨在普通高中阶段引入合唱教学,以班级为单位,班内还可分组开展教学,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参与程度;通过组织合唱团和合唱比赛等形式,增加学生的音乐学习实践,并鼓励学生在课余、假期,利用所学合唱知识和技能参与民间和社区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社会文化生活;让学生在参与实践中提高音乐审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