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采用和解程序并不影响刑事实体法价值的实现,相反它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巨大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刑法理论与诉讼模式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有利于实现被害人利益与加害人权利、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以及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平衡统一,对于刑法价值的实现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A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