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的管理并没有成熟的模式.我国目前的财政风险成因复杂,且没有统一管理财政风险的机构和相应制度.审计机关应充分利用审计工作的成果,促进政府降低财政风险.同时,审计机关把降低财政风险作为工作目标的一部分,也有利于改善其自身工作,实现对财政资金的高层次监督.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