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认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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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索赔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融为一体的边缘科学。在市场经济趋于发展的我国建筑市场,任何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索赔都是不可避免,项目管理者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当然,索赔管理它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商贸、财会、法律和公共关系等诸多方面。索赔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项目管理层的综合管理水平乃至项目管理的成败。无论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都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构成,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却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具复杂性而又系统性、既严格又细致的工作内容,它能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最终结果。所以,探讨和关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十几年来,我国逐渐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这是与国际接轨迈出了时代步伐,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市场建立与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普及与深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势在必行。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说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其实是双向互动的。索赔的成立是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经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属于经济补偿,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恪守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义务,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然而,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同时加强索赔管理从而创造更大利润。

  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综合性的、高层次的管理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成本。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显现承包商或业主的管理水平问题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结合自己十几年来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待工程索赔管理有如下一些认识。

  一、 索赔基础

  1、 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索赔一般是由于非己方原因导致工程产生局部或部分工程停工、误工、返工、材料浪费、设计变更、质量下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政策变化、违规等事件影响引起的人工和机械设备费用增加、工期延误、成本金和利息增加、外部环境变化、产品物非所值、出现连带损失和由此造成的其他费用增加等的损失补偿。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业主对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或监理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和指令、承包商与业主的承诺、施工方案、项目管理大纲、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往来文件等。索赔价款或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性的定额补充和编制办法,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为根据。

  2、应当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充分了解工程招投标文件和自身条件,通过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各环节相关的文件和往来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对事件存在的各种因素以灵敏的嗅觉与感觉寻找索赔机会,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符合索赔。

  3、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发现索赔机会;进行事件原因分析,成立索赔方案;进行事件影响分析,确定工期或费用损失的索赔数值;收集证据,并且做到及时、准确地进行索赔报告。

  4、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管理,保证索赔能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

  二、索赔原则

  1、根据发生事件的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区分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实施办法进行索赔管理。

  2、熟悉相关法律和关联文件,一切皆以证据做保证,明确方向,积极实施。要求索赔要以清晰的概念和单刀直入的方法阐述并报告发生的事实,规避与对方纠缠,直接要求索赔。

  3、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务必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过程、影响程度以及索赔意愿和要求。

  4、索赔意向书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当会同部门总管、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一起核实。

  5、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索赔意向书及时归档,同时收集证据,所有工程费用或工期索赔均须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6、及时作出阶段性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报告,并具备有效证据及数据,同时抄送给相关单位。

  三、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⑴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

  ⑵当发现索赔事件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索赔工作准备

  ⑴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

  ⑵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

  ⑶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

  ⑷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⑸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⑴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⑵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⑶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⑷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⑸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招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如地质、地基处理等项目使承包商无法作出正确计算,此类一般索赔工程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费用和工期。承包商计算索赔起算日应在双方确认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⑹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属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⑺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



  ⑻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整理索赔论证资料并累计索赔总额,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4、事件记录

  ⑴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

  ⑵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损害和闲置清单;工期延误时间;损害影响程度;费用增加项目的所需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5、阶段性索赔报告

  ⑴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

  ⑵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6、最终索赔报告

  ⑴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正式文件。 ②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的申请表。 ③己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④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过程描述及其编制说明。 ⑤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和计算资料等附件。

  四、索赔管理

  1、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为完整、真实地反映索赔情况必须建立台帐,本来在工程上发生的事件就是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认真、严格地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和档案。

  2、索赔台帐必须反映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程度与结果,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的时间,索赔结束的时间,索赔申请的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或业主审批的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宗索赔事件均应及时登记。装订成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工程完工后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一部分。

  五、避免误区

  1、首先要明确索赔是双向的。通常泛称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其实是双方同时互动,互相存在的。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3、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4、项目管理人对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相关及其往来的文件理解不够深刻,对已经发生的事件无法判断而没有索赔。

  5、只注重提出索赔意向,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时限和证据收集,未按合同要求区分阶段性索赔和及时作出最终索赔报告或索赔无效。

  6、索赔概念不够明确。很多项目管理人认为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或者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六、结论

  总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索赔是一项知识和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要对合同中索赔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各项往来性文件与相关法规,按照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助于双方更快地适应国际惯例;有助于对外承包的开展。我国法律规定工程索赔就是追加合同价款,属于工程造价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索赔是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做好索赔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以至企业如何溶入市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姚兵主编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成虎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6

  [3]张贵民主编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