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300387)
摘要: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心理问题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一趋势推动了通俗心理学的发展。而翻译国外的通俗心理学文本可以透过国外学者的视角,让人们学习并借鉴更多有关的知识和信息。本文提出,目的论指导通俗心理学文本翻译具有指导意义,以翻译的目的性为最高原则,不同的翻译方法与策略均服务于翻译目的,从而可以保持原文的感染力和号召力,激发读者的积极反应。
关键词:目的论;通俗心理学文本;可行性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然而由此导致的激烈的社会竞争、快速的生活节奏以及贫富差距使越来越多的人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人们日益增多的心理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对于心理学的关注。在这一趋势下,很多人希望通过阅读一些对自己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的文本来实现自我治愈。而在市面上的心理学文本中,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文本也占有一席之地。若翻译得当,译本更容易吸引读者,若使译入语读者与原语读者的感受一致,更容易使读者实现自我治愈。因此,翻译时的翻译方法与策略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的论概述
翻译“目的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属于功能翻译理论。最初,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Reise)出版了《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在对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以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功能关系来评价译文,并提出了文本分析理论,她认为文本分类可以有助于弄清对于某一特定的翻译目的所需达到的对等程度。由此可见,莱斯的研究为翻译目的论的诞生打下了基础。1970年代后期在莱斯理论的基础上,她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Vermeer)创造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的目的论。弗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目的论的出现给翻译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后来经加斯特·赫尔兹·曼塔里(JustaHoltzMant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neNord)目的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翻译目的论包括三项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目的原则指翻译应能在译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决定翻译过程的根本原则是整个翻译活动的目的,即翻译方法必须由目的语文本的目的来决定。连贯性原则指的是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忠实性原则指译文应该忠实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译文的理解。这三条原则的关系是:忠实原则服从于连贯原则,而这二者服从于目的原则。
二.通俗心理学文本翻译的原则
通俗心理学是近年来相对流行的一类心理学学科,其主旨是用通俗的语言来讲述复杂难懂的心理学原理,以便普及心理学知识与扩大受众范围。有别于传统心理学的讲解理论,通俗心理学会通过一些实际事例给读者传播一些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的心理学常识,来指导读者的生活和工作,使得读者可以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实践中,帮助读者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他人,从而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心理压力。通俗心理学文本主要包括自我价值认识、人际交往、职场就业、成长教育等诸多方面。在各种各样的实际生活案例中,引导人们发现心理学的真知,其从自我价值认知、社交、职场、教育等多方面入手,使得人们能够发现自己的自我价值,与他人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因此,现代人有必要多阅读学习通俗心理学文本,而翻译国外的通俗心理学文本可以给国人提供并补充更多关于此类文本的知识和信息。
笔者在对通俗心理学文本的语言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时发现,由于通俗心理学文本的主要受众是有自我治愈需求的读者,为使读者容易接受,其语言通常平易近人,简单易懂。其次,作者的目的在于引导读者树立自我价值,处理好人际关系。作者的叙述通常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因此,在翻译通俗心理学文本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第一,为了使译本能够吸引读者,使读者引起心理上的共鸣,在翻译时首先应该回避生硬的书面语。第二,由于心理问题不分年龄与性别,各个阶段的人们都有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因此,译本不能让人读起来晦涩难懂。语言应简单易懂,使不同层次的读者都容易接受。第三,其翻译的目的是使译入语读者产生与原语读者相似的心理感受,使读者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以及积极的指导,所以在翻译时应尽量保持原文的感染力和号召力,从而激发读者的积极反应。
三.目的论指导通俗心理学文本翻译的可行性
分析目的论对于通俗心理学文本翻译是否具有可行性,重点要解答两个问题:第一,通俗心理学文本是否具有目的性;第二,通俗心理学的原语文本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即是否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莱斯提出"文本类型是影响译者选择适当翻译方法的首要因素",并提出了四种文本功能:信息功能文本,表情功能文本,感染功能文本,试听功能文本。根据上文提到的通俗心理学文本具有号召力和感染力的语言特点,笔者认为,依据莱斯的分类,通俗心理学文本属于重感染的文本。重感染的文本要求其译文能实现原文所要表达的目的和效果。信息的非语言目的比信息的语言形式更重要。另一方面,弗米尔提出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在翻译通俗心理学文本时会根据目标语国家的文化背景,社会性质,接受程度,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进行翻译。因此,在翻译通俗心理学文本时,译者的翻译一定是有目的性的。并且其目的并非固定。可以是心理需求上的目的,例如引导读者找到自我价值,帮助读者处理人际关系等;也可以是认知需求上的目的,例如使不同层次的读者透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了解一个心理学概念等。这种目的是在进行翻译之前就已经决定的,并决定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翻译方法与策略。
诺德指出,再现原语文本所传达的内容是不能仅仅通过再现原文文本的一切来实现的。因为人们在一种文化中对某一事物的认知,在另一种文化中未必同样适用。但如果在忠于原文目的的基础上,运用多种翻译方法,对源语文本进行一次“再创作”,能使译本符合目标语读者的阅读习惯,会对目标语读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由此可见,通俗心理学的原语文本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目的论指导心理学文本的翻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小结
随着社会压力激增与人们对心理问题的关注,通俗心理学文本越来越畅销,其翻译方法与策略也就显得格外重要。目的论的核心思想是,翻译目的决定一切。所有的翻译方法,翻译策略都要服务于翻译目的。目的论指导通俗心理学文本的翻译可以使目标语读者获得心理上的共鸣,找到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使读者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以及积极的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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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一丹(1993.08-),女,山西省阳泉市人,当前职务:学生,学历: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翻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