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阳县育才双语学校王守贵
新课程标准中的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突出的十分明显,它要求课堂上的教师不要侵占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获得知识的机会,干扰学生的认识过程,从而影响学生的智力的开发与发展,扼杀学生的灵性和创造性.因而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着眼点应放在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动口、动手、动脑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只有当学生积极地参与,他们的推理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用数学的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地发展.
下面谈一下本人在教学中的几点体会:
一、学生自学,教师指导
教师在教学任务中,应积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备课中应根据知识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列出科学合理的自学提纲,以便指导学生自学.在学生自学的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主要在于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学会自学,并发现学生中出现的新的见解和新的方法,及时向全体学生推荐.鼓励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
二、学生讨论,教师督导
课堂上教师应有意识地创造学生讨论的气氛,给大家争议的机会,让学生在争议中寻求正确的结论;在争论中增强辩别是非的能力.不断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聚敛思维能力以及严谨的学习态度.
如在有理数的混和运算中,符号问题一直是初一学生容易出错的问题,教师可不断综合学生练习中出现的错误,教师不给出正确的答案,而是分类成组,让同学展开讨论.充分展现学生思维过程,暴露学生思维中的错误.实践证明,在讨论中,通过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和帮助,增强了同学们的进取心,使个人满足需求程度不断提高.
三、学生实践,教师辅导
数学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学生在学习中,所要认识的是一种间接的、系统的数学知识,这些知识虽然已被升华为科学的体系,但对学生来说,接受这些知识,仍需经历一个从掌握已知知识的基本上去掌握未知知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教学中,教师经常设计一些学生动手实践,可增强感性认识,促进理性认识的形成与深化,强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论与记忆,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发展了认知能力,真正能为学习的主人.
四、学生探索,教师促导
学会探索问题,是学生积极主动地发现并掌握知识的必要前提,是学生掌握科学学习方法的基础.新概念的形成过程、解题思路的分析探究、知识系统的归纳整理等,都可以先让学生亲自去探索,这样可以使学生思维的形成得到充分的展开,更加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勇于创新精神.教师的作用在于组织和指导学生探索,促使学生的思路的形成,点拨学生的探索方向,肯定或否定学生探索的思路及结果,同时对学生得出的结论给以补充和完善,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以全面辅导,有意识地激发其学习兴趣.
五、师生谈话,教师引导
所谓师生谈话,也就是在教学目的的指导下,教师运用点拨和启发手段,引导学生积极动脑,与教师的一种数学语言的交流,这种教流不应是简单的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应注意创设谈话的气氛和环境,设计出适当问题,激发学生思考,另外还应注意对学生的表达技能和技巧的引导与训练,使学生逐步能用精炼、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通过这种形式的交流,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有利于教师及时地反馈教学效果和教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