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暴力的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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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暴力的治理

刘佳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信息失真、恶意造谣诽谤污蔑他人,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带来极大伤害的“文字暴力”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其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去直视。我们应该先从网络暴力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网络暴力的发生的根本原因。通过法律方面,社会和个人方面提出对策,希望网络暴力能得到遏制。

关键词:网络暴力网络安全监管治理

一、网络暴力概述

网络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数的便捷,但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不能忽视的,如随意爆料别人的隐私,用言语与诱导舆论,造谣污蔑自己讨厌的人。甚至通过人肉搜索使得网络上的“战争”嫁接到实际生活中。

(一)网络暴力的内涵

网络暴力是指在虚拟网络上,以个体或者群体为单位向社会生活或者网络中的事件进行的有导向性的文字攻击活动。网络暴力的成形大多有以下几个步骤。一专业的网络推手被雇或者主动的去讨论某一时间或许是热点,亦或不是。然后他们会雇大量的网络水军把这一事件推往他们所想的方向。二网络推手把他们想让网民们了解,并且有利于他们想要的舆论结果的事实散播在各大网络平台上。最后就是利用成千上万网民的感性评断,把无数的网络过激和讨伐的言语汇成一把尖锐无比的剑,直插事件当事人的心脏。这样的言语攻击就已经足以让当事人内心崩溃了。如电影《搜索》中高圆圆扮演的叶蓝秋,在查出癌症晚期的当天,在乘坐公交车时,要求被让座的时候,因为内心的绝望和烦闷而说出了一些过激的言语。恰巧被人拍到并且大做文章。从此叶蓝秋的生活再无安宁之日,到哪里都有记者和民众的追问和嫌弃。最后叶蓝秋受不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选择在一个山村的山崖上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许只有那里,叶蓝秋的世界才会慢慢的安静下来。

(二)网络暴力的特征

网络暴力区别于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它有着它特有的性质。一,匿名性。网络暴力的发源地是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来传播和散步。网络暴力的参与者,对于受害者而言,都是隐藏的。根本无法从简单的传播和一些过激评判的言论中确认身份。也正是因为网络暴力匿名性才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意识不到自己的言语责任。二,道德绑架性。网络暴力的兴起大多是一些人们认为不符合道理论理或者当代主流价值观的行为。如出轨行为。网络暴力正是利用网民的道理论理来把这场舆论的当事人推上道德和精神的风口浪尖。三,群体性。之所以被称为网络暴力的原因之一,就是讨伐暴力事件的当事人的主体太多。网络暴力大多以群体为单位,用文字中伤当事人。光依靠个人的力量来引发网络暴力的概率是微乎其微。

二、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本原因

(一)主体的开放性

网络就是一个大熔炉,无论什么样的年龄,什么职位的人,都可以成为广大网名中的一员。但是正是因为注册的开放性,才让网络言论变的可怕起来。互联网作为虚拟空间原本就有着它独有的开放性、及时性、匿名性等特点。在与使用主体的开放性相累加,使得原本就虚拟的互联网变的更加的难易确定。

(二)网络的商业化的运作模式

网络有着它特有的运作模式。在网络暴力这一事件中,其主要和领导作用的就是网络推手。网络推手又被称为网络策划师,是指借助网络作为传播媒介,通过策划营销方案推广、炒作来达到捧红某个平民目的的个人或者团队,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正因为有着专业的网络策划团队,才让每一次的网络暴力都来势汹汹,给当事人带来很深的伤害。

(三)网民道德素质不高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给当事人精神和心理带来难以磨灭的伤害。

三、网络暴力的治理之策

普通大众,既是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又是网络谣言的粉粹机。既是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又是网络暴力的受虐者。

(一)法律方面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虽然这一《解释》对于个人信息的泄漏等行为量刑进行了确定。但是我认为除了规定相关的罪名之外。我想更还需要主要规定相应责任的分配问题。对于最初的谣言散布者和网络推手以及不加核对就加以转发传播报道的网络平台对于造成的此类网络暴力事件,特别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更应该追究相应的责任。我认为网络谣言的最初发布者和雇佣的专业的网络推手和雇主间应该实行连带问责制。恶意发布者和专业网络推手和雇主三者之间作为网络暴力的最初散布者也是最重要的传播渠道。他们三者之间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对此网络暴力事件负主要责任。

(二)社会方面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网络空间安全的法制宣传。要从社会方面治理的第一步就是先让网民只要做什么样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才会从一定的程度刻意去避免犯法。因此我们可以首先在各大社交网络和互联网应用的首页上清晰的用文字或者图片这种形象易懂的表达方式来向广大网民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罚手段。其次,应该与各大网络平台的负责人联系,希望各大平台的负责人能够在网民发表不实的言论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对然后与相关人士联系,进行删除。最后,除了在网络上进行整改和宣传之外,对应的在现实中进行网络普法活动。我们应该以社区和大型网吧为单位,进行网络宣传。

(三)个人方面

我们应该自身更加注意网络空间环境的治理。我们应该从身边和个人做起,从自身的意识上明白网络环境的清洁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言行举止。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在网络上,谨言慎行,不要轻易的用语言文字辱骂他人,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

参考文献:

[1]姜方炳《网络暴力的风险特性及其治理之道》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2016(5)85-90页

[2]吴兴人《网络暴力杀人不用刀》文化纵横2011年6月69页

[3]候瑞雪《公民法律意思视角下的网络暴力》河北法学2011年6月66-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