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中心小学735000
摘要:新课程将学生语文素养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提出,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解释,主张把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作为语文教育的重点来抓。这是对传统应试教育的革新,体现了语文教育工作的推陈出新。小学语文教师应该抓住新课程的种种有利契机,大刀阔斧地进行语文教学改革,彰显学生课堂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渗透语文素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语文素养主体地位综合素质
新修订的《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学生的语文素养的培养,应当贯穿在听、说、读、写等学习过程中。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我们应当结合每堂课的教学内容,以学生为课堂活动的主体,积极挖掘教材,优化教学设计,打造高效课堂,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一、给学生反复朗读的余地,让学生通过充分的品读去感悟
在阅读教学中,要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体会作者通过文章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让学生通过反复的朗读去感悟。比如说在教学五年级下册《凡卡》一课时,为了让学生理解凡卡痛苦的学徒生活,我就让学生反复地读他写给爷爷的信的第一部分,通过充分的朗读,让学生从小凡卡给爷爷的诉苦中体会到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在鞋匠老板家挨打、挨饿、挨冻、睡不好觉的痛苦生活,更体会到了在旧社会穷人家的孩子生活的悲惨。
二、合理设计课堂问题,留给学生思考的空间,给学生发表意见的机会
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我出现过这样的失误:为了能完成课堂预定的教学任务,自己在提出问题后,好久不见学生有反应,过于着急,就把所提问题的答案说了出来。经过课后的反思,我认为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往往就在于自己提出的问题太笼统、不具体,让学生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去作答。后来我在备课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了合理设计教学问题,把问题提具体,学生就很快地找到了相关的语句把那个问题解决了。
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要使学生“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在实际教学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教师在提出问题后,只叫个别举手的学生回答问题,大部分学生都在当听众。高年级出现了大部分学生不愿意回答问题的情况。我所带的班班额大、学生多,我就组织学生在小组内发表自己的意见,把自己的想法或者疑问和同组的同学进行交流,或者让他们和同桌说一说。通过采取小组交流的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把自己的想法和旁边的同学进行交流,这样给了更多学生发言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了课堂学习之中。
三、给学生质疑提问的机会,实现学生和文本的对话
在课堂教学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往往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你认为我们学习这篇课文应该解决哪些问题?”学生在朗读课文的基础上,提出的问题五花八门,甚至让人无从作答,但也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问题。比如在教学六年级上册《穷人》一课时,学生提出:“本来桑娜家的日子就过得很苦,那她为什么要把死去的西蒙的两个孩子也抱回家呢?这样不是又加重了她们家的负担吗?”学生提出的这些问题直奔课文主题,正是课文学习的重点所在。由此说明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对课文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感知。解决了这些问题,就解决了当堂课阅读教学的重点问题。
四、给学生表演的机会,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加深理解
喜欢在他人面前表现自己,是小学生的主要特点。通过角色扮演加深理解,也是阅读教学的重要手段。在课堂上,把阅读和表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够达到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的目的。比如说在阅读五年级上册《负荆请罪》、学习五年级下册《晏子使楚》时,我让学生在充分朗读课文的基础上,通过预先的准备,结合自己的理解,扮演课文中的主要角色,把课文内容演出来,帮助他们加深了对课文的理解。
另外,结合课文特点,组织进行分角色朗读,也是帮助学生加深对课文理解的有效手段。比如说学习五年级下册《幸福是什么》时,我组织学生分角色去读课文,通过角色扮演朗读活动,加深了学生对“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理解。
五、给学生创造写的机会,让学生表达自己的想法,深化对文本的理解
在阅读教学特别是诗歌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充分朗读诗歌的基础上,仿照其中的一两小节试着写一写,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也能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比如说在教学五年级下册《神奇的书》时,我组织学生在充分朗读诗歌后仿照其中的某一小节写一写。有一个学生就写道:“没有任何一样我心爱的玩具,能像一本书一样,带着我畅游知识的海洋。”还有一个学生写道:“没有任何一位亲人,能像一本书一样,带着我探索未知的世界。”话语虽然简单,但也表达出了孩子渴望知识、渴望探索未知世界的心声。
在语文教学中,改变往日的“一言堂”模式,采取有效的方法,让学生的嘴动起来,让他们的思维活起来,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中来,我们预设的学习目标就一定能够达到。
参考文献
[1]杨坤浅析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J].群文天地,2011(8):133。
[2]朱翠英突显学生主体地位,打造高效数学课堂[J].中学教学参考,201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