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晋祠路社区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在政策、社会协调、文化能力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建设是今后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心,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反思有助于促进其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故本文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现状出发,提出具体的培育策略。
关键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
一、引言
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六省市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逐步向社区矫正领域渗透。获得了极大的认同与尊敬。2005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文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对全国推行社区矫正更为有利。2014年11月14日,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的意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这些举措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诞生与发展。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现状
社区矫正社工是一类具有相关社会工作资格、在司法体系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人士。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人员在不断地专业化、本土化的同时,还面临着许多的制约和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缺少了核心能力。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已有一定的成效。随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的增多,其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提升,其能力建设已初见成效。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的巩固,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三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通过对社区矫正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
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首先,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撑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第二,中观文化的资源十分匮乏。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还没有被纳入相应的司法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强有力的保障,故限制了更多的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就业。社区矫正机构的内部协调机制不健全、内部运作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和发展。第三,微观方法的局限性。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缺少相关的专业教育系统,大部分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专业出身,会影响到矫正社区社工的核心能力。此外,还存在外在的社会文化困境。一般的民众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着一定的排斥和刻板印象,这种歧视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运行。
社区矫正社工能否发展,关键在于其自身的核心能力。因此,必须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是指个体或团体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特性,别人很难复制,但是却具有战略重要性,可以为企业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社区矫正社工的核心素质,是指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具有优越的、独特的、有发展性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方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核心能力,既可以拓展社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又可以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进程,同时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人员的核心能力不足,不但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而且还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发展,造成了社会服务资源的浪费。因此,社区矫正的发展需要加强社区矫正的核心能力。
三、核心能力培养策略
(一)专业工作方法和技巧
社区工作,一直是社会工作方法中较难定义的一项工作;目前的界定是有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参加的一次性的社区活动即为社区工作。专业的社区工作的宗旨主要致力于与政府的对话、寻求政策的改变、为社区的发展助力,目前,服务对象身份的特殊,实施的可能性相对较弱。现在主要的社区工作就是集中于组织一些大型的活动,包括一些宣传活动、娱乐活动、服务活动、讲座活动,更多的是一种宣传、预防和倡导作用,缺少一些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开展的个性化的活动。同时,社区矫正社工少数具有专业背景,大部分的社工是在实践中慢慢探索专业知识,把单调的案例反复查阅,从而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丰富了服务内容,从而促使社会工作者有更好地开展工作。通过反复查阅经典案例,摸索出一套多领域示范的社会工作方式,让杜会工作在矫正领域生根发芽。[2]
为了契合专业的社区工作、区别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矫正社工更加注重自己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在工作中寻找自己工作的特性,寻求与其他工作之间的区別。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种专业化的成长,在身份上更加排异求同,为专业成长添砖加瓦。技巧的熟练程度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在某种程度上是成正比的。通过若干年的专业技巧的运用,能够接纳、尊重服务对象,倾听对象的内心,建立一种较为平等的关系。在时间的淬炼之下,社工能够根据不同的对象对症下药,帮助解决问题,形成自己的专有模式,这是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亦是社区矫正实践中一笔贵重的财富。
[3]
(二)多样的工作目标
社区矫正服务的特性决定了工作的目标必须围绕在"重犯"这个大目标之下。但是在这个目标之下,社会工作者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总结,开始研究更微观、更贴合矫正对象实际需求的目标。工作目标从单一的预防犯罪逐渐走向多方面的原因分析,整个工作目标变得更加立体、多元化。从而,能够将矫正对象的各方面问题纳入实际工作之中,更好、更专业地进行服务。在多样的工作目标下,更加注重问题产生的根源,探讨背后的因果。这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思维的培养和专业能力的提升有重要意义。
深化服务内容
一方面,社会需求的不断増加、服务对象的问题的凸显,必然会引起服务内容的变化。另一方面,工作目标的变化也会促使目前的服务内容更加多元化,贴近对象的实际需求,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矫正工作的发展和服务对象需求的变化,进而把服务对象的家庭系统纳入到服务之中。矫正服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街道逐渐延伸到监狱和家庭里面。从最初的个体出发,到现在从整个家庭考虑,服务多元化。服务内容的变化,更有利于服务对象在整个矫正期间的转变,更顺利地回归社会。
矫正服务工作越来越细小、触及的面越来越广、范围越来越深入,需要参与的工作越来越多,将矫正社工贯穿到整个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从审前调査一直到最后的回归社会。社区矫正的工作更加全面,覆盖到服务对象所涉及的每一个方面,通过与服务对象的接触,方式更加多样性,在服务的内容上更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项目的开展,使得个案、小组、社区融合在一起提供服务,不再是单一割裂的服务。
总结: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度来看,这是刑罚的一个重要的转变。它改变了过去单纯的惩治与报应的思想,而更注重通过教育使矫正人群回归社会重新返回到正常的生活。这是一种不受羁押的方法。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理论上,人们对社区矫正的理解都倾向于“恢复性正义”,并注重与社会的融为一体,这就需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既要站在刑罚的立场上来审视自己的工作执行处罚,也要从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视角出发来帮助矫正者的回归。因此,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核心能力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谢超.我国社区矫正现状及立法建议[J].法学杂志,2017,38(11):57-67.DOI:10.16092/j.cnki.1001-618x.2017.11.006.
[2]赵芳.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实质及其路径选择[J].社会科学,2015(08):73-80.DOI:10.13644/j.cnki.cn31-1112.2015.08.008.
[3]宿冰村,肖辉苗,徐晓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建设研究[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4(11):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