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是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文书的书写是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安监人员对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不能做到得心应手,
江苏安全生产
2008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