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为了将“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把追究犯罪的检察职能与司法特殊保护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方面作了探索,主要是:
青少年犯罪问题
199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