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害人保护的一种制度,刑事和解逐渐成为各国解决刑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但也面临着诸如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之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同罪不同罚之间的矛盾。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引进与构建而言,有必要从深层次上探索这些冲突和矛盾问题。从我国现实考察,可以看出无论从历史传统、现实的刑事案件的压力以及国际环境,都具备了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但是,应当确立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使刑事和解制度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犯罪研究
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