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在统一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领导、有计划地实现教材的多样化”,以“促进中小学教材质量的提高”。此外,还制定和颁发了关于教材编写、规划、审查审定、实验推广和推荐使用等一系列规章和办法。这些规章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真正理性地确定和实行课程教材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和规范了教材多样化的进程。
中学语文教与学(上半月.高中读本)
2010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