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地方儒学即府、州、县学,主要具有教学、藏书、祭祀三项功能。明初选官科举、学校、荐举三途并用,后独重科举,而科举必由学校。地方儒学被完全纳入科举制的轨道,教学功能大为削弱,藏书有限,祭祀时所施教化功能也大打折扣,日渐式微。
教育史研究
201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