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以“诚心”感动“上帝”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在国际市场上,华为起初并不顺利。在外国人眼里,中国只能生产廉价的鞋子.“中国制造”只是劣质低价的代名词。没有人知道华为,没有人相信华为能制造他们所需的高科技产品。即使是小的电信运营商.华为几次登门也未必能见到人家的高层主管,项目招标时甚至连邀标的机会都没有。为让世界了解华为,华为不得不施出浑身解数.如:开设试验局、投放产品广告、参加电信展览会和电信论坛、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邀请客户参观公司等。华为印制中国名山大川及各大城市建设成就摄影集,开辟”香港-北京-上海-深圳”新“丝绸之路”,请全球客户和潜在客户亲身体验中国,改变其头脑中电影“红高梁”塑造的愚昧落后的旧中国形象,向客户传递“现代中国产生高科技华为是一个必然”的信息。
简介:(3)注意专利保护首先,要选择正确的保护办法。对于容易保密、难以模仿的技术创新,一般应采用商业秘密保护,而不采用专利保护。因为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可以不公开技术方案,以免给同行提供研究思路,而且保护期限可以不受限制。如美国可口可乐配方,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已有100多年历史。但是,这种保护不能阻止他人通过反向研究破解商业秘密。如果他人通过合法途径破解了商业秘密,就不存在侵权行为。如果他人将破解商业秘密的技术申请专利,自己就只能在原有范围内使用,如果扩大使用范围反而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对于有一定市场前景,但又难于保密的技术创新,一般应尽早申请专利,尽早获取法律保护,取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迄今为止,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达175个。除美国、菲律宾外,都采用先申请原则。有的企业往往要等到最佳的技术方案出来后,有的甚至等到产品准备上市时,才申请专利,这样不仅会延误专利保护时机,还可能被别人抢先申请专利。根据专利法规定,只要具备了实现可能性的技术方案就可以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后,还可以进行具体技术方案的完善,并利用专利法中有关优先权的规定,在12个月内,在专利申请未授予专利权之前,将成熟的技术方案再申请专利,并要求前一项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