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受教育权写入宪法的本意是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困境包括:借读费过高、公立学校无法容纳、农民工子弟学校太差等。保障受教育权的'兜底'责任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确定中央政府承担责任的限度应制定义务教育必要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作为儿童请求政府给付的司法依据。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可依此思路解决。
简介:从接受教育过程本身看,受教育的过程就是精神成长和过文化生活的过程,受教育权的本质是精神成长和文化生活权。从受教育权的本质出发,受教育权包含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社会权和受教育秩序权三重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保障之道——以流动儿童为例
再论受教育权的性质与内容——基于受教育过程本身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