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氨氮是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国控指标之一,为评估不同流域的氨氮基准差异性,以七大流域(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海河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为研究对象,基于水质参数对氨氮毒性的影响,借鉴USEPA(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局)水环境基准技术方法,分夏季和非夏季2种情况推算了各流域氨氮水生生物基准值.结果显示:a)流域和季节的不同导致氨氮基准值的差异均很明显,不同流域的氨氮基准值差异可超过6倍,同一流域不同季节的氨氮基准值差异可超过2倍。b)淮河流域夏季和非夏季氨氮基准值均为最低,夏季氨氮急、慢性基准值分别为0.37和0.06mg/L,非夏季分别为0.81和0.15mg/L。c)氨氮暴露生态风险初步评估结果表明,珠江流域风险较小;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长江流域次之;黄河流域风险较大;海河流域和淮河流域风险最大,海河7个断面中有2个存在高风险,淮河27个断面中16个存在高风险.根据各流域不同季节氨氮基准值及氨氮暴露生态风险的差异,建议对不同流域、不同季节实行差异化管理。
简介:本文通过对Delaunay三角网的利用和对TIN(TriangulatedIrregularNetwork不规则地形三角网)的化简方法实现了对海图中特征水深注记的选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具有水深注记分区选取、人机交互选取水深注记、菱型网设置、三角网检测等多项功能的海图水深注记自动综合子系统。
简介:本研究对2012-2013年大沽排污口沉积物中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以及7种重金属(铜、铅、锌、镉、总汞、砷和铬)等水质指标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并对其中重要的水质指标进行水污染综合指数评估,旨在对海河水质进行较为系统的评价。结果显示,D3、D6、D7和D9四个站位水质属于Ⅱ和Ⅲ类标准,其余各站位均为I类;其余各指标(TOC、TPH、Cu、Pb、Zn、Cd、Hg、AsandCr)的总体水平依次为Ⅰ、Ⅳ、Ⅱ、Ⅴ、Ⅱ、Ⅴ、Ⅲ、V和Ⅴ类。各站位综合评价结果得到海河流域指数为3.28,说明海河流域处于严重污染状态,其污染程度超过该流域功能区的标准。
简介:为了能够客观地对海水水质进行综合评价,在分析人工神经网络概念和原理的基础上,从阈值角度出发,通过对各类海水水质污染指标浓度生成样本的方法,生成了适用于BP人工神经网络模型训练的样本,并应用基于误差反向传播原理的前向多层神经网络,建立了用于海水水质评价的BP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将该模型用于渤海湾近岸海域水环境评价,通过模型的计算,得到该海域的水质类别。结果表明,2004-2007年,渤海湾近岸海域污染指标总体上在河流丰水期时比枯水期时高,2005年和2006年污染较为严重,2007年有所好转。经训练的评价模型应用于实例的评价结果表明,该模型设计合理、泛化能力强,对海水水质评价具有较好的客观性、通用性和实用性。
简介:本实验探讨了盐度波动(S0和S10)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比值(P/C:4.1、1.9、1.0和0.6)对凡纳滨对虾存活和生长的影响。实验周期35天。结果表明:I)随着饲料中P/C比值的降低,对虾特定生长率和吸收效率呈下降趋势,而饲料系数呈上升趋势。在盐度波动S0处理中,4.1P/C比值饲料组对虾的摄食量和特定生长率显著高于1.0和0.6P/C比值饲料组;而在盐度波动S10处理中,各P/C比值饲料处理组差异不显著。II)4.1和1.9P/C比值饲料处理组中,S0盐度波动处理组对虾的摄食量和特定生长率高于S10盐度波动处理组;而1.0和0.6P/C比值饲料处理组中,S0盐度波动处理组对虾的摄食量和特定生长率低于S10盐度波动处理组的对虾。对于4个P/C比值处理组,S0盐度波动处理组的对虾饲料系数最低。
简介:基于因子分析对2012-2013年海河流域pH、DO、COD、BOD5、氨态氮和总石油烃等6项水质指标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并对其中四项指标进行水污染综合指数评估,旨在对海河水质进行较为系统的评价。结果显示,BJ1和HB2两个站位水质属于Ⅳ类标准,其余各站位均为Ⅴ类;各站位综合评价结果得到海河流域指数为1.44,说明海河流域处于污染状态,其污染程度超过该流域功能区的标准。因子分析发现,COD、DO和NH3-N之间差异显著(P〈0.05);主成分分析显示,除pH和BOD5外,其余指标都在0.70以上;COD、DO、NH3-N和TPH的贡献率较高,其中总石油烃的贡献率为100%,因此可以认为该海域的污染类型属于有机污染,且石油烃污染较为突出。
简介: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这对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改革任务。世界各国或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三合一"模式、"二合一"模式和分散型模式。比较而言,对知识产权实行综合管理是绝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浙江自贸试验区应顺应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成果集聚、集成利用、互利互补的趋势,实行"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模式,并设置单独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时,考虑到海关、公安等机关在知识产权边境执法、犯罪侦查方面的职能无法剥离,为协调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构与海关、公安等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职能,可考虑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临时议事机构负责具体协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