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国际贸易运输中化工产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的日益增多,污染问题已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随之出台。文中旨在通过分析我国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方面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探讨建立机制的方法和对策,以期做好加入并履行公约的;住备
简介:《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修正案及经修订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BC规则)已于2007年1月1日生效。按照《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第6.3条规定,未分类散装液体物质应根据(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第6.1条进行分类,并在所有相关国家之间达成一致,否则不得装运。
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做好履约准备
中国海事局颁布《船舶载运散装液体物质分类评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