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拿大哲学家瑞比通过反省一些哲学咨询师的理论及其应用,提出了哲学咨询的四阶段法.“自由漂浮”是哲学咨询的第一阶段,哲学咨询师在此阶段鼓励来访者随意自在地说出任何想说的话语,使用苏格拉底式的“助产术”方式帮助来访者将问题浮现后,随即就进入到了“即刻问题解决”的第二阶段.哲学咨询师协助来访者找到澄清问题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发展出一套哲学理性的思维能力,从而能解开困扰其自身问题的症结.当来访者对即刻问题的解决获得满意时,哲学咨询师与来访者都要进入哲学咨询的第三阶段,即“有意向性的教与学”.哲学咨询师在此阶段不仅要与来访者讨论哲学问题,而且还要帮助来访者将哲学推理变成一种生活方式,从而进入哲学咨询的第四阶段,即“超越”阶段.来访者通过与哲学咨询师的多次对话后,发展出推理能力和对话技巧,学会如何超越个人目前的状况,使自己不再沉溺于过去的痛苦,建立起一套属于自我的价值体系.哲学咨询作为哲学践行的一种社会应用形式,其方法及其实践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简介:大数据技术的持续发展与广泛应用将为社会带来彻底转变,大众生活的不同层面将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大数据亦同时在挑战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等固有道德概念的适用性,并为社会带来新的道德争议。由大数据技术发展及其应用所产生的"互联状态"(theconditionofinterconnectedness)及其可能对道德责任带来的根本转化(fundamentaltransformation)是未来大数据伦理的重点;如"个人决定"及"知情同意"这两种行为,它们在大数据技术时代从"涉己行为"(selfregardingacts)转化成"涉他行为"(other-regardingacts),这一转变使它们成为一种新道德责任。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