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政治哲学领域发起的一场革命是:它通过解构,构建了一种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完全不同的、非互惠的友爱和关心的道德原理,并把这一道德原理视为正义的基础。德里达认为,基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之上的传统的道德观并没有真正把人当作相异的个体性存在来看待,这也造成了基于互惠的平等观念之上的现代法律的困境。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德里达的道德观,并指出了他的这一带有解构意图的道德观所具有的积极的建构性的意义。
简介:自然课程与梅洛-庞蒂对本体论突破所做的修正相符合,因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把对自然的追问深植于知觉现象学之后的思想运动中。在他看来,知觉现象学所通向的对语言表达的分析展现了意义作为建制(institution)的定义,梅洛一庞蒂将它理解为使表达自得(appropriationexpressive)的开放系列肇始的东西。正是这种建制理论使对被感知事物的分析转向自然反思的方向:被感知事物是区别于被制定的事物(l'institue)的自然事物。自然是“非构造的,非制定的”,因此是表达的源泉。本文认为以下四个命题可以用来概括自然哲学:(1)“全体并不比部分更不真实”;(2)存在一种否定的实在,因此在存在和虚无之间不存在二择一;(3)自然事件并不具有惟一的时空定域;(4)只有作为发生性的普遍性。
简介:舍勒在晚期作品《唯心论与实在论》中,对狄尔泰关于"实在性"的讨论给出深刻回应,二者共同辩护了通过"反阻经验"(Widerstandserfahrung)来解释外部世界实在性的理论道路。不同于狄尔泰对属于人的意识经验的非直接的"反阻经验"的专注,舍勒把对实在性的讨论推进到存在论的论域,辩护狄尔泰拒绝的直接的"反阻经验"。作为对来自生命中心的冲动的反阻,"直接的反阻经验"是"实在"(Realsein)的根本。在舍勒看来,"实在"不只关涉到外部世界的实在,而是关于所有可能的存在领域的实在,是人的全部经验的根本性纬度。舍勒发展出来的这一理论,不但不是海德格尔所批评的对象性的在手经验的理论变形,而且还能与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形成某种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