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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结果
  • 简介:康德的道德哲学可以从如下要点来理解:道德哲学的目标和方法,善意志、道德价值和义务,义务与对道德法则的尊重,绝对命令与假言命令,普遍的自然法则公式,人性公式,自主性公式,目的王国公式,诸公式的统一,自主性,德与恶,对康德道德哲学的定位。以这些要点为线索,本文简要介绍了当代解读康德道德哲学的主流观点,梳理了对各要点的理解中存在的争议,由此反映了对康德道德哲学的前沿研究动态。

  • 标签: 康德 道德哲学 诠释
  • 简介:本文将借助康德的认识理论,构造一个康德式的道德程序理论,它的基本观点是,道德律是管理准则的程序,该程序要求准则中的关切及其满足方式获得从小群体到大群体再到所有理性行为者共同体的逐渐承认。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尤其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提示了这种理论的可能性,但这两本书的重点在于描述一种批判的道德理论与其他独断论的道德理论的区别,而没有着力阐述批判的道德理论是如何运用的,本文试图弥补这一不足,因此虽不是康德明确论述的,但依然是康德式的。第一节说明认识的程序论,第二节提出道德程序论,第三节将此理论与若干竞争理论对照。

  • 标签: 认识的程序论 道德的程序论 管理准则 承认的外部协助
  • 简介:康德的道德目的论系统不仅是其目的论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其实践哲学中的一个独立理论。在结构上,这个系统包含两个部分:作为形而上学基础的目的王国系统和作为形而上学理论的道德目的学说及实用目的学说。在内容上,目的王国系统是一个资格体系,其质料是作为自在目的的理性存在者,其形式是定言命令的目的公式,其完整规定类比于自然王国系统。虽然人能够在目的王国中作为自在目的而实存,但是他毕竟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在现实中要实现自己的道德性必须克服感性欲望按照道德目的去行动。以此为基础,道德目的学说的质料是作为德性义务的"同时是义务的目的",其形式是德性学说的至上原则,其系统建构以德性义务系统为基础。从属于道德目的学说的实用目的学说以实现幸福为最后目的,以经验性的明智原则为形式,并不能构成一个系统。

  • 标签: 目的王国 自在目的 道德目的 实用目的
  • 简介:康德的直观理论是由感性直观、想象力和智性直观三个层次构成的。直观在第一批判和第三批判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理性批判》和其他道德哲学的著作中,康德明确拒斥了直观的作用,这种拒斥集中体现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中。然而直观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仍然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即康德借助于类比和象征,用可直观之物来表现不可直观之物。从象征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康德提出的"德性义务的图型"这一看似自相矛盾的概念。

  • 标签: 直观 道德 图型 类比 象征
  • 简介:情感问题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既重要又常常被忽略的问题,本文致力于对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情感进行一个全面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并为情感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角色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位。基于康德道德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康德道德哲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道德形而上学的酝酿阶段、奠基阶段、完成阶段和“应用及扩展”阶段。在酝酿阶段,康德的道德哲学尚未成熟,哈奇森和卢梭先后对康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面三个阶段都属于成熟阶段,在其中的每一个阶段里,康德道德哲学的目标各不相同,与此相应,每个阶段都有一种主要类型的情感被突出出来,服务于该阶段的目标。与此相应,成熟时期的康德道德哲学中有三类情感,即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主要是敬重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包含良知、爱、同情和友谊;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又包含三类:其一为本身与道德情感相类似的非道德情感,比如审美情感和宗教上的虔敬;其二为本身具有两面性的非道德情感,比如荣誉感;其三是本身在道德上为负面的非道德情感,比如权力欲和激情。

  • 标签: 理性 情感 动机 有限理性者 道德目的论
  • 简介:从1765年开始,康德一直计划撰写《道德形而上学》。由于批判事业的推进和其他事务的发展,直到1797年康德才正式出版该书。正式的《道德形而上学》不同于预期的著作,这些变化体现了康德哲学体系的张力。《道德形而上学》与康德所使用的讲义在内容上有密切的关系,不过后者是在批判哲学的新的角度上考察而纳入其体系的。《道德形而上学》涉及纯粹哲学应用到人的理性的内容,给予了消极的定言命令以积极的内容。康德没有辩护这种积极的内容,这是他希望发展,但是没有发展的另外一个主题。

  • 标签: 道德形而上学 批判哲学 德行 法权 同时是义务的目的
  • 简介: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对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做了明确划分:法权义务是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德性义务是不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而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强制的义务。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一种把法权义务本身当作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康德有时称之为"伦理义务"。但中义的伦理义务同时包含了这种居间的伦理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广义的伦理义务甚至包括了作为间接伦理义务的法权义务。对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自我完善)和对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他人幸福)属于德性义务(本真的);对他人的完全的义务(不得害人)属于法权义务(本真的);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不得自杀)难以简单归类:作为与意志规定的目的或质料无关、只涉及纯粹形式的义务属于法权义务,但作为一种自我强制的义务又属于德性义务,它似乎既属于又不属于法权义务,既属于又不属于德性义务,但康德最终还是把它放在德性论中阐释。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两种义务难以简单归类:一是把外在的法权义务变成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二是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

  • 标签: 法权义务 德性义务 伦理义务 《道德形而上学》
  • 简介:康德的历史哲学是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有学者将其视为与三大批判同样重要的"第四批判"。但相较于康德的知识论、道德哲学和美学等思想,康德的历史哲学受到的重视依然不够,这是与其重要地位很不相称的。康德的历史哲学并不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而对其进行的专门论述,而是康德目的论思想的具体表现。康德正是通过历史哲学阐明了作为理性自律的普遍法权和道德在受制于自然因果必然性的人类中是如何可能的,这一以法权和道德为目的的先验历史观是康德完成自己关于理性的建筑术构想、最终统一自由与必然的关键环节。

  • 标签: 康德 历史 自然 法权 道德 目的论
  • 简介:对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的发展来说,康德和赫尔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这二人的宗教思想的理论趋向却又有天壤之别。康德的道德宗教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同时又代表着启蒙运动发展的更高层次。这体现在康德一方面深刻批判了旧有的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近代理性主义宗教,同时又把宗教信仰的根基牢固树立在道德实践理性的基础上。而对于赫尔德来说,他的宗教思想关注的核心点从一开始就不是理性,而是人性,是作为活生生的信仰个体的生命感受和生活经验。正是这一差异使得赫尔德的宗教思想构成了对康德道德宗教的反动,同时也为施莱尔马赫宗教思想路向的形成奠定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 标签: 康德 赫尔德 启蒙运动 道德宗教 施莱尔马赫
  • 简介:本文致力于分析《实践理性批判》中的“敬重感”和《判断力批判》中的“崇高感”,指出它们作为心灵的智性情感,在现象学意义上已然揭示出了“理念”在实践范围内的显现。进一步分析来看,这又涉及想象力的综合能力。正是想象力提供了一个感性一知性二元和解的可能路径。因而“情感”和“理性”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矛盾,重要的在于心灵诸官能的和解,而正是通过对心灵的智性情感现象的捕捉和观察,让我们看到了这一实践可能性。

  • 标签: 敬重感 崇高感 想象力 心灵的理念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对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
  •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的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的讨论中并不能得出标准的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的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的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中说个体间的公共的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的推理过程和实际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的遵守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的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的限定的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私自地 公共规则
  • 简介:梁志学先生的近著《自由之路——梁志学文选》所收录的34篇文章有10篇是涉及费希特哲学的,梁先生作为费希特哲学的最著名的翻译者,在翻译和研究之间建立起互动关系,他对费希特“知识学”的基本原理有精确的阐发,强调对费希特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不能脱离其世界主义和世界公民的思想来理解,学者的使命在于立足于全人类的高度贯彻自由的理念和阐明永恒的真理,充当社会和历史的良心,这些思想对于中国当代哲学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 标签: 梁志学 费希特 自由 世界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