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太阳能及其优点太阳以它那巨大的光和热,给地球上的万物带来生机。它一刻不停地向宇宙空间发送着巨大的能量。据计算,太阳每秒钟发出的能量就约相当于1.3亿亿吨标准煤燃烧时所放出的全部热量。太阳发送到地球上的能量是相当多的,然而只占到它向外辐射能量的22亿分之一。仅就这些能量来说,如果除去地球表面大气层的吸收和反射的能量,那么真正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能,约等于全世界现有发电能力的20万倍。地球每天接收的太阳能,相当于全球一年所消耗的总能量的200倍……。由此可知,太阳可说是人类的取用不尽的能源宝库。太阳能具有其他能源所不及的优点,概括起来就是:①它没有一般煤炭、石油等矿物燃料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废渣,因而不污染环境,被人们称做“干净能源”。②地球上到处都可以得到太阳能,使用方便、安全。③太阳能的成本低廉,而且可以再生。利用太阳能的器具也较简单,可以就地取材制作。
简介: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对立法规划的性质、效力以及制定主体等基本问题,并没有形成共识。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之初的立法成就都不是靠规划取得的,实践中立法规划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立法规划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制以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则都不甚相符。立法规划应当被视为一种立法建议,不应具有指令性作用。立法机关不适宜制定立法规划,应当将立法规划的编制权交给立法提案主体,或者由立法机关的工作机构调研协调后提出一揽子立法建议,交给立法提案主体,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证提案与审议之间的必要衔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立法规划的规定是否适当,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