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面对高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和身心障碍者福利新理念的内在驱动,我国民法总则编纂为重塑现代成年监护制度提供了契机。构建现代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将成年监护制度与被监护人的行为能力加以“脱钩”。其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凡不能自我保护与照顾的人均可作为被监护人,同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精神障碍者、智力障碍者、身体障碍者、辨识能力衰退的老年人、因不良嗜好而致辨识能力欠缺者等均可适用监护制度;根据成年被监护人的具体辨识能力程度,设立监护、保佐和辅助三个层级的监护类型;增设意定监护,并明定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适用;建立以监护监督人为主、监护监督机构为辅的双重监督体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监护监督的职责。
简介:福柯作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在其权力一知识概念内自然不会放过对技术这一重要的现代性现象进行哲学的思考,并从微观政治学视角把技术看作是人操控自身的“自我技术”。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从全景敞视主义出发就工厂、医院、学校等空间单元讨论了技术与权力的特定关系,其政治批判直接指向的是任何情景化的技术都是对人体的权力控制并由此造就了作为技术权力效应的“肉体-机器”这一“敌托邦”。沿此政治批判线索,其追随者和其他学者更是把全景敞视主义方法拓展到了对实验室、工业区域、互联网络和基因技术等的政治哲学分析,从“生物-权力”视角提出诸如“半机械人”、“半生物人”等概念,由此显现新兴技术对人体产生的权力控制效应.为了激发对这种技术控制的有效对抗,福柯试图复兴一种具有“生存美学”特征的地方性知识或技术,以摆脱占据统治地位的技术权力控制。